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引进政策试点单位名单(学校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试点单位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上海电机学院
硕士及以上学历试点单位
上海科技大学
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海洋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上海杉达学院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上海纽约大学
上海建桥学院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上海商学院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上海留学生人才引进政策(2023)
适用对象:
在世界排名前500的大学(QS、THE、US News三个榜单中至少有一个榜单)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生
引进渠道:
一、直接落户
持有有效的国外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在引进前连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半年以上
承诺在上海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二、海外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拥有世界排名前100的大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特殊才能、专利的海外留学生
可直接申报落户,无需满足“居住满半年”和“缴纳社保”的条件
三、重大项目引进
参与上海重大产业发展项目、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民生工程项目的海外留学生
可由项目单位申报落户
四、重点企业引进
在上海重点企业或机构工作的海外留学生
由企业或机构申报落户
政策优惠:
落户奖励:符合条件的落户留学生可一次性获得10万元人民币的落户奖励。
租房补贴: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获得最高2000元人民币/月的租房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
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获得最高5000元人民币/月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
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获得最高30万元人民币的购房补贴。
创业扶持: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获得创业扶持基金、专家指导及孵化服务。
申请流程:
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提交申请
准备申请材料(护照、学位证书、留学证明等)
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办理落户手续
注意事项:
具体政策内容和申请流程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请以官方发布为准。
本政策主要针对留学生,不适用于外籍人士。
上海留学生人才引进政策补贴
一、补贴对象
取得国外博士学位或世界排名前 100 名校硕士学位,最近 3 年内毕业,以留学人员身份入境并来沪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
在境外取得学士学位的留学生(不含在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下学历后,在国内取得硕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来沪工作,且毕业院校为世界排名前 500 名校或 QS 世界大学排名前 1000 名校。
二、补贴标准
博士学位:60 万元人民币
硕士学位:30 万元人民币
三、补贴条件
入职单位为符合条件的上海市区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民营企业(不含外资企业)。
入职岗位与留学专业相符,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取得国家一级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属于《上海市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目录》的紧缺急需专业。
在职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 SCI 收录论文或 EI 检索论文。
与单位签订 3 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沪工作满 1 年。
未享受过其他同类补贴。
四、补贴发放方式
补贴一次性发放,在符合补贴条件后 6 个月内发放。
五、申请材料
《上海留学人员归国就业创业补贴申报表》
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
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护照或签证、国外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在沪工作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紧缺急需专业证明材料(执业资格证书、论文发表证明)
六、申请流程
1. 留学生本人向符合条件的入职单位提出补贴申请。
2. 入职单位审核材料,符合条件后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
3.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申请,进行审核和发放补贴。
七、其他说明
补贴为税前收入,单位和个人需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将撤回补贴或追回已发放资金。
具体补贴政策和申请流程如有调整,以最新官方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