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初中生不去学校保留学籍的时间为:
自入学之日起,针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生,学籍保留期限为 2年。
自学期起始之日起,针对已经开始就读初中的学生,学籍保留期限为 6个月。
如果超过上述规定期限,初中生将被取消学籍,需要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可以保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方可暂缓入学。
因此,初中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到校上课,只要提出申请并经学校同意,可以保留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