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小学生学籍只能保留在原就读学校,不得转学到其他学校就读。
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对因身体状况或者其他特殊困难不能按时入学或者继续就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向学校申请推迟入学或者免除就学。”
因此,小学生在学籍保留的情况下,是可以到其他学校读书的。但具体操作流程和手续,需要向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咨询。
学籍保留的注意事项:
学籍保留必须有正当理由,例如:转学、身体疾病、家庭困难等。
学籍保留期限一般为一年,如果超过一年需要重新办理。
在学籍保留期间,学生不能参加正式学业活动,例如考试、评比等。
学籍保留后,学生可以到其他学校借读,但借读时间不宜过长。
不可以。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小学生学籍只能在就读学校保留,不得保留在其他学校。
可以,称为“休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条:“因特殊情况需要暂时中止学习的,可以申请休学。”
休学申请条件:
身体健康原因
家庭经济困难
其他特殊情况
休学程序:
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学原因和时间
学校审核申请,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发放休学证明
休学期间:
保留学籍,不影响后续升学
不参加学校的课程和活动
自行安排学习或其他活动
复学程序:
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提交复学证明
学校审核申请,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重新开始上课
注意事项:
休学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
休学期间需妥善保管休学证明
复学前需补交在休学期间缺失的学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