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留学人才落户政策
适用人群:
在境外学习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在海外连续学习满1年以上的人员。
落户条件:
已取得上海市居住证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且已参加上海市社会保险满6个月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在知名高校(世界排名前500)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在境外重点学科或紧缺专业的行业代表性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且担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管理职务
在世界500强企业或中国500强企业工作满3年以上,且担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管理职务
符合上海市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的条件,且在上海市重点企业工作满3年以上,并担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管理职务
办理流程:
1. 申请《留学人员证明》
提交相关材料至上海市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申请《留学人员证明》。
2. 申请《上海市居住证》
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可凭《留学人员证明》申请上海市居住证。
3. 申请随迁落户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6个月后,可向户籍所在派出所申请随迁落户。
所需材料: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期间护照、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境外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证明》
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缴纳证明
工作材料(如劳动合同、职称证书等)
其他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结婚证等)
注意事项:
落户申请材料需要经公证或认证。
具体落户政策以上海市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详情可咨询上海市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或户籍所在派出所。
上海留学人才落户政策2020
适用范围
在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留学人员
在上海市外省市区就读全日制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留学人员
落户条件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且最近连续2年缴纳上海市社会保险满24个月;
取得世界排名前500或国内排名前100的境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世界排名前100的境外高校学士学位且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在上海市注册具有实际经营场所、符合相关行业规定并依法纳税的企业工作或者自主创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符合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发布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办法》相关规定。
申请材料
《上海市引进国外留学人员申办常住户口申请表》
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境外留学期间护照或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国内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1. 登录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上海市引进国外留学人员申办常住户口申请表》。
2. 准备齐全申请材料。
3. 前往居住地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并接受资格审查。
4. 资格审查通过后,区人才服务中心将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签发《上海市引进国外留学人员落户通知书》。
6. 持《落户通知书》到户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注意事项
留学人员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落户资格。
落户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上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新政
适用范围:
留学回国人员,指在境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中国公民,且学成后回国工作的。
落户条件:
拥有上海市居住证。
已在上海市工作并缴纳社保满半年(含半年)。
学历认证为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历学位。
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符合《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户流程:
1. 网上申报:在上海人才服务网(上提交落户申请材料。
2. 材料审核:向所在街道受理窗口递交相关材料,由街道受理窗口审核材料并报区人才服务中心。
3. 审批:区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4. 办理常住户口:持审批通过的材料到所在街道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手续。
优惠政策:
可享受上海市户籍居民同等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
落户后可申请购房资格。
可享受上海市政府提供的落户补贴和人才安居房政策。
注意事项:
学历认证必须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认证机构办理。
工作满半年需已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满半年,且社保缴纳记录必须为连续缴纳。
落户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落户资格。
最新政策解读:
2023年3月1日起,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新政正式实施。新政放宽了年龄限制,将原先的40周岁(含)以下调整为45周岁(含)以下。同时,取消了对留学国家及地区的限制,只要是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历学位,均可申请落户。
上海留学人才落户政策
一、适用范围
具有中国国籍,年满18周岁
获得国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留学经历
持有有效《上海市居住证》
二、落户条件
1. 学历条件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毕业于与上海市签署《上海市人才引进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国外高校
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0的国外高校
毕业于其他国家或地区高校,且获得所在国(地区)最高级别学位
2. 工作条件
在上海注册的用人单位工作
符合上海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单位人才需求
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实际缴纳上海市社保满半年(含)以上
3. 其他条件
无犯罪记录
身心健康状况良好
在上海已稳定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
三、申请流程
1. 申请人提交材料:
《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有效护照及签证
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
留学回国证明
有效《上海市居住证》
劳动(聘用)合同
社保缴纳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
体检证明
2. 用人单位核实材料:
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出具符合人才需求证明
3. 人才服务机构初审:
受理申请人材料
初步审核材料是否符合落户条件
4. 区受理机构复审:
复核申请人材料,并进行实地考察
5. 市受理机构审批:
对区受理机构的审批意见进行审核
审批通过后,发放《上海市常住户口登记表》
四、政策优惠
落户成功后,留学人才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积分落户加分
购房资格
子女入学
公共服务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