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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保留学籍的情况:
因病长期休学:患有法定传染病、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经医疗机构证明需长期休养的。
服兵役或参加国家特殊任务:学生被征召入伍服兵役或参加国家重大任务,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的。
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因地震、洪水、泥石流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学生无法正常就学的。
学生未满入学年龄或因特殊原因延期入学:未满入学年龄的学生或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入学的。
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情况: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保留学籍一定时间。
其他情况:
根据不同学校的规定,还可能允许在某些其他特殊情况下保留学籍,例如:
学生出国留学或交流:学生获准出国留学或参加教育交流活动。
学生参加竞赛或培训:学生代表学校参加重要竞赛或培训活动。
特殊人才培养:学校为培养特殊人才,经主管部门批准,对学生保留学籍。
注意事项:
保留学籍期间,学生与学校仍保持学习关系,但在原班级可能会暂停学籍,不再参加正常学习活动。
保留学籍的时间一般有一定限制,超过期限的,学籍将被注销。
学生在保留学籍期间,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学习和生活情况,并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