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大学留学生伴读条件
一、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须为中国公民,且为未成年留学生(即未满18周岁)的直系亲属(父母、法定监护人)。
二、申请材料
留学生身份证明(如护照、学生证)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
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户口薄)
申请人与留学生同住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水电费缴费单)
申请人的健康证明(如体检报告)
三、申请程序
1. 提交申请: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广东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以下简称“国合处”)提交申请。
2. 资格审查:国合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3. 缴纳费用:申请通过后,申请人需缴纳伴读费。
4. 办理证件:申请人凭缴费凭证到国合处领取《广东大学留学生伴读证》。
四、伴读期限
伴读证的有效期与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致。
五、其他要求
伴读人员应遵守广东大学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伴读人员不得从事与伴读无关的活动,如在校就业、经商等。
伴读人员不得在校内住宿,须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留学生离校后,伴读人员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国合处办理注销手续。
注:具体条件和程序可能会有调整,请以广东大学最新发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