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应届毕业生身份界定
一般情况下,留学生应届毕业生是指:
来自国外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在毕业后的12个月内首次进入中国境内就业。
具体界定标准可能因不同政策和机构而异。
中国教育部规定
中国教育部《关于做好境外留学人员来华工作就业有关政策解读的通知》(教外函〔2011〕15号)中对留学生应届毕业生身份的界定如下:
在毕业后12个月内首次进入中国就业的境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获得者。
在2011年9月1日(含)以后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地方政策
北京市: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留学生应届毕业生是指:留学回国未在国内就业,且毕业后12个月内在京首次就业的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学位获得者。
上海市: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留学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11年9月1日(含)以后毕业,且在回国前未在国外或国内就业的境外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获得者。
其他注意事项
留学生应届毕业生身份一般通过学历学位认证和就业时间来认定。
不同政策或机构可能对身份界定的具体要求有所不同,应以官方公布的规定为准。
部分政策可能针对留学生应届毕业生提供优惠政策和服务,如优先落户、求职补贴等。
应届毕业生身份保留期限一般为 两年(自毕业之日起算)。
但具体期限可能因以下因素而有差异:
学校规定:有些学校可能有更长或更短的应届毕业生身份保留期。
政府政策:政府政策可能会影响留学生应届毕业生身份保留期限。
个人情况:如学生在毕业后立即找到了一份合格的工作,则应届毕业生身份可能提前失效。
若想了解具体信息,建议向学校国际学生办公室或当地移民局咨询。
应届毕业生身份的定义
根据教育部和中国驻外使领馆的相关规定,留学生应届毕业生是指:
在境外高校学习,且在 当年7月31日前 取得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留学生。
身份界定条件
取得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证明已完成学业并获得相应学位。
取得时间:必须在当年7月31日前取得上述证书。
特殊情况
因特殊情况(如疫情、签证问题等)无法在7月31日前取得证书:可申请延期,延期最长至次年1月31日。
取得证书后,在境外停留超过1年:一般情况下,失去应届毕业生身份。但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回国,可申请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
身份证明
应届毕业生身份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
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或经过认证的复印件。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上应注明取得证书日期。
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证明上应注明取得证书日期和学校名称。
注意事项
应届毕业生身份仅限于当年使用,过期后将失效。
取得身份后,应及时回国办理就业落户等手续。
留学生应届毕业生通常是指:
在国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完成学业,且在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后首次返回中国的留学生。
返回中国后尚未就业或继续深造的学生。
根据学校规定,在毕业后一定时间内(通常为一到两年)仍保持应届毕业生身份。
具体界定标准可能因不同学校和地区的政策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要素:
学习经历:在国外高校完成学业,取得本科或以上学历。
回国时间:首次返回中国的时间需在毕业后一定期限内。
就业或深造状态:尚未就业或继续深造。
应届时间:学校规定的应届毕业生身份有效期。
因此,留学生应届毕业生指的并不是所有在国外取得学位的留学生,而是满足上述条件,并满足学校规定应届毕业生时间要求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