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规定,处级干部子女出国留学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 公派出国留学
符合国家公派留学选拔条件。
部门公派留学名额分配由国家教育部会同外交部等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2. 自费出国留学
自费出国留学无需部门审批,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符合留学目的国的入境和居留规定。
具有合法有效的护照和签证。
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支付留学费用。
提供符合要求的留学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
处级干部子女出国留学可能需要进行政治审查。
出国留学期间,干部子女仍受所在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留学结束后,干部子女应按照规定回国工作,服务国家。
根据中国相关规定,副处级干部子女出国留学须经组织批准,并遵守以下原则:
符合国家利益和外交政策:留学目的必须符合国家利益和外交政策,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
符合干部管理规定:留学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年,特殊情况需经组织批准延长。
委托培养单位同意:留学必须委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办理,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出国留学。
个人品行端正,学业成绩优异:子女本人品行端正,学业成绩优异,符合留学条件。
年龄限制:出国留学时子女年龄原则上不得低于18周岁。
具体审批程序和要求,请咨询当地组织人事部门获取详细资料。
这一说法不准确。中国政府没有出台相关政策禁止处级干部子女出国留学。
处级干部子女出国留学申报
一、适用范围
本申报适用于拟出国留学的处级干部子女。
二、申报条件
1. 属处级干部子女,由我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2. 已取得国外高校正式录取通知书;
3. 政治素质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
4. 学习成绩优秀,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
三、申报程序
1. 提交材料:
《处级干部子女出国留学申报表》(见附件);
国外高校正式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政治审查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学习成绩证明;
其他证明材料(如个人简历、获奖证书等)。
2. 初审:由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
3. 审核:由单位领导小组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是否同意出国留学。
4. 上报:经单位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将申报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5. 批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省委组织部审批。
四、注意事项
1.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
2. 处级干部子女出国留学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
3. 申报材料一经上报,原则上不予更改。
4. 留学期间,处级干部子女应遵守所在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和组织的利益。
附件:《处级干部子女出国留学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