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留学人才硕士落户政策
一、适用对象
具有中国国籍且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深圳户籍的办法》规定的留学人员,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在境外获得的同等学历)。
在广东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绿卡或持有深圳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导向,经认定属于紧缺急需人才。
二、落户条件
1. 学历学位条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同等学历)。
2. 年龄条件:45周岁以下(含)。
3. 工作经历条件:
在海外工作满2年以上,且取得相应工作经验。
在国内从事与所学专业相符工作满1年以上,且取得相应工作成果。
4. 薪酬条件:月薪不低于深圳市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2倍。
5. 社保条件: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
6. 承诺在深就业:承诺在我市就业5年以上。
三、申办流程
1. 提交材料:留学人员需提交户口申报材料,包括:
户口申报表
学历学位证书
海外或国内工作经历证明
薪酬证明
社保缴纳证明
承诺在深就业书面材料
2. 审核受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统一受理户口申报材料,并对材料进行初审。
3. 认定评估:人社局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进行认定评估,判断是否符合落户条件。
4. 批准落户:符合落户条件的申请人,人社局将批准其落户,并颁发《深圳市户口簿》。
四、享受待遇
落户深圳的留学人才硕士可享受以下待遇:
积分入户加分(50分)
住房保障优先安排
创业扶持政策支持
科研项目经费资助
子女就学优先录取
五、其他
1. 留学人员落户深圳后,须在落户之日起1年内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2. 落户深圳后,不得再享受其他形式的户口政策优惠。
3. 以上政策如有调整,请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
深圳留学生人才引进落户条件(2021)
一、申请对象
在海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含本科、硕士、博士)的留学生。
入户时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二、基本条件
1. 学历学位:
取得海外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学历证明。
学位证书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 工作经历:
取得海外学位后,在海外或国内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工作满1年以上。
对于在海外工作不满1年的留学生,可通过“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或“创新创业人才”通道申请落户。
3. 社保缴费:
在深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
4. 户籍证明:
申请落户前,必须注销原户口。
三、人才通道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和《深圳市引进境外高层次人才若干规定》,留学生可通过以下人才通道申请落户:
1. 高层次人才通道:
符合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的条件,并取得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
2. 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通道:
在深圳市重点产业领域从事紧缺职业,并取得相关证明。
3. 创新创业人才通道:
创办或加入在深圳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相关证明。
四、申请流程
1. 登录“深圳人才引进系统”进行网上预审。
2. 根据预审结果,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3. 接受公安机关的审核。
4. 审核通过后,办理落户手续。
五、所需材料
具体所需的材料根据申请通道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包括: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认证书复印件
工作经历证明
社保缴费证明
户籍注销证明
人才认定证书(高层次人才通道)
重点产业紧缺证明(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通道)
创新创业证明(创新创业人才通道)
六、其他说明
落户后,留学生须在深圳连续居住满3年以上方可办理身份证。
留学生可通过“深圳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落户政策和申请流程。
深圳留学人才硕士落户政策规定
一、基本条件
持有中国政府承认的海外大学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学位证书需经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以户籍申报时间为准)
持有有效护照或旅行证
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申报材料
《深圳市留学回国人员入户申请表》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护照或旅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海外学位证书原件及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
在职证明原件或创业计划书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专利证书等)
三、落户方式
人才引进落户:通过深圳市人才引进计划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直接落户: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直接申报落户,无需单位引进
四、落户流程
1. 申请:提交申请材料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入境管理处
2. 初审: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谈环节
3. 面谈:对申请人进行综合素质评估,评估通过者进入审批环节
4. 审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出审批决定,通过者获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5. 落户:凭借《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五、其他规定
研究生毕业两年内可申请落户
在职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月收入不低于深圳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
创业人才需提交创业计划书,并获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或其他相关部门的认可
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落户
深圳留学人才硕士落户政策最新(2023年)
一、申请条件
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拥有境外教育体制下的学位;
学历层次达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博士学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办理落户前已在深圳取得《深圳经济特区就业登记证》;
办理落户前在深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二、申请材料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境外学习期间成绩单原件;
境外学习期间护照出入境记录原件或复印件;
国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深圳《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近半年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首页及本人户口页(复印件);
结婚证(已婚者复印件);
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三、申请流程
1. 材料准备:准备齐全申请材料。
2. 网上申报:登录深圳人才引进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3. 线下提交材料: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受理点提交。
4. 审核受理:社保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受理。
5. 初审通过:通过初审后,进行网上公示。
6. 终审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终审通过。
7. 办理落户:持落户通知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四、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如有违法违纪或学术不端行为,将不予申报落户。
已落户深圳的,不得再次申请落户。
申请人放弃落户资格的,自放弃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提示:
具体政策和要求可能有所调整,请以官方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