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的相关政策解读
一、落户政策
(一)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二)落户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且户口不在上海。
2. 毕业于国外教育部认可的高校,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3. 在国外取得学业成就或在专业领域取得一定成果。
4. 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政策要求。
二、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 护照
2. 签证
3. 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4. 成绩单
5. 体检报告
6. 无犯罪记录证明
7. 入户申请表
(二)补充材料(根据具体情况提供):
1. 论文发表记录
2. 专利证书
3. 获奖证书
4. 工作经验证明
三、申请流程
(一)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1. 线上申报: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线填写入户申请表并上传相关材料。
2. 邮寄材料:将申请材料邮寄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6号,邮编:200001)。
(二)审核材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通知申请人进行面试或进一步补充材料。
(三)面试(如有):
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专业能力、语言能力、综合素质等。
(四)审批:
通过审核和面试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对申请人的落户申请进行审批。
(五)办理户口: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持相关材料到指定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其他规定
(一)落户后,留学回国人员需在上海市继续工作满5年方可申请取消户口限制。
(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上海后,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三)具体政策内容如有调整,以最新官方发布为准。
联系方式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
传真: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6号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