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挂科留级制度
留级制度
学生在同一学期中,有两门及以上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60分),或一门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且补考仍未通过,则应留级。
缓考制度
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考。缓考时间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前。
补考制度
学生在期末考试中有一门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且提出补考申请并经批准,可参加补考。补考时间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前。
重修制度
留级或补考仍未通过的学生,需在下一学年重新修读该课程。
退学制度
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两次留级,或连续两年未通过补考,或在校期间因违纪被处分三次及以上,应予退学。
其他规定
学生在留级期间,不能参加校级及以上评比、评奖、保研等活动。
学生在留级期间,可参加社团活动、竞赛活动等非学校组织的活动。
学生留级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
注意事项
以上制度仅适用于青岛大学本科生,不适用于研究生和留学生。
具体实施细则以青岛大学教务处公布的有关文件为准。
学生应及时关注学校教务处的相关通知,了解留级制度的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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