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
一、资助对象
具有中国国籍,且符合以下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
学历: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在国外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或工作经验。
工作单位:在四川省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工作。
服务领域:科技、教育、经济、社会发展等相关领域。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资助方式
博士后科研资助:资助额度为每年最高10万元。
科研启动资助:资助额度为每年最高5万元。
博士研究生导师资助:资助额度为每年最高3万元。
科技创新创业资助:资助额度为最高30万元。
三、资助金额
资助金额根据项目类型、资助对象个人情况和工作单位支持力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申请方式
有意申请者可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下载申请材料,填写后提交所在地市人社局。
五、评审程序
初审:由所在地市人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推荐至省人社厅。
专家评审:省人社厅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资助名单。
六、其他事项
资助期限:一般为13年。
受助人义务:受助人应在四川省内工作满资助期限,并积极从事相关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受助人应退还资助款项。
联系方式: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科学技术和人才交流中心
电话:/
邮箱:
2021 年度四川省留学归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
一、项目介绍
“留学归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项目(以下简称“择优资助”项目)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为积极引导和支持留学归国人员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充分发挥其人才优势和国际合作资源,促进四川科技事业发展而设立的特殊资助项目。
二、资助对象
具有较好的学术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在四川省重点培育的科技重点领域开展科研工作的留学归国人员。
三、资助额度
每项目资助额度为 10 万元人民币。
四、资助形式
择优资助采用奖励的方式。
五、申报条件
1. 应持有中国国籍,并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指取得国外博士学位或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工作满 3 年以上,且取得一定业绩);
2. 留学回国时间不超过 5 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0 周岁(1981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3. 获得过四川省拔尖人才计划、中组部千人计划、四川省杰出青年基金、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或同等层次人才称号;
4. 近 5 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 SCI/SSCI 等国际知名学术期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
5. 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记录。
六、申报程序
1. 符合申报条件的留学归国人员需填写《四川省留学归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表》,提交申报材料至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
2. 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推荐,每个单位限报 1 人,并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3. 省科学技术厅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公示,择优确定资助对象。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算是。
四川省出台的《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办法》中明确指出,留学回国人员在海外取得副博士以上学位,在国内与国内高校或科研院所联合培养,获得博士学位的,可以按择优资助项目申报资助。
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
个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留学信息
留学国家/地区:
留学起始时间:
留学结束时间:
留学院校:
所学专业:
获得学位:
工作经历
是否在国外工作过? □ 是 □ 否
如果是,请详细说明工作时间、单位和职位:
回国工作信息
回国时间:
现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工作简介:
资助申请
申请资助类别(请勾选):
□ 引进资助
□ 跟踪资助
□ 启动资助
申请资助金额:
资助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项目目标:
项目预期成果:
个人优势
与四川省发展相关的专业技能和经验:
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
对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承诺
回国后在四川省工作满 年(引进资助);
自回国之日起 年 内不申请出国定居(跟踪资助);
资助期满后 年 内继续在四川省开展与资助项目相关的活动(启动资助)。
证明材料清单
身份证复印件
户口本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国外工作证明(如有)
回国后工作证明
资助项目书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声明
本人保证以上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审核意见:
审核单位:
审核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