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对于人才引进留学生的QS排名要求因具体政策而异,但一般而言,要求如下:
所需QS排名
A 类: QS 世界大学排名 200 名以内
B 类: QS 世界大学排名 300 名以内
C 类: QS 世界大学排名 500 名以内
适用范围
以下类别的留学生符合人才引进政策:
在 A 类、B 类、C 类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生
在 A 类、B 类大学获得硕士学位的留学生(部分政策可能要求硕士生在国内知名大学取得本科或硕士学位)
其他要求
除了QS排名要求外,山东省对人才引进留学生还可能提出其他要求,例如:
学历认证
专业对口
年龄限制
工作经验等
具体要求请以山东省官方发布的最新人才引进政策为准。
山东省人才引进计划政策解读(2021)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加速人才强省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政策。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省人才总量达到2600万人,高层次人才突破100万人,技能人才超过2100万人。
三、引进范围
符合山东省产业发展方向和人才需求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中青年骨干人才和技能人才。
四、引进方式
1. 高层次人才
聘用制:聘任为企事业单位管理层、技术骨干或专业技术带头人等。
项目制:支持引进人才开展重点科研项目、重大工程和产业化项目。
特聘制:聘任为高校、科研院所的特聘教授、特聘研究员等。
2. 中青年骨干人才
特聘制:聘任为企事业单位的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或中层骨干。
后备制:列为产业、行业或企业的重点后备人才,培养作为未来领导者。
3. 技能人才
引进奖励:对引进的高级技师、技师等高技能人才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
技能提升:支持技能人才参加培训、考核和技能竞赛,提升技能水平。
五、引进条件
1. 高层次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在学界、产业界有突出贡献。
年龄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 中青年骨干人才
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学士学位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
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 技能人才
具有高级技师、技师等高技能资格。
年龄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六、政策支持
1. 税费优惠:对引进人才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安家费补贴。
2. 住房保障:支持引进人才在购房、租房等方面给予优惠。
3. 子女教育:帮助解决引进人才子女教育、医疗等问题。
4. 科研经费:对引进人才开展科研项目给予经费支持。
七、保障措施
1. 组织保证:成立省级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人才引进工作。
2. 政策支持: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保障人才引进的顺利实施。
3. 宣传推广:加大宣传力度,吸引全国各地优秀人才来鲁发展。
4. 评价考核:建立健全人才引进评价考核机制,确保引进人才的质量和效果。
获取更多信息,请访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
山东省硕士研究生人才引进政策
一、政策目标
吸引和留住省内外优秀硕士研究生人才,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适用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
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引进方式
单位引进:用人单位直接与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签订就业合同,并办理落户、社保等手续。
人才市场引进:毕业生可通过山东省人才市场等渠道进行求职,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保障措施
1. 户籍落户
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落户至用人单位所在地。
2. 住房保障
部分地区提供人才公寓或住房补贴。
3. 就业补贴
部分地区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一次性安家费或生活补贴。
4. 创业扶持
鼓励引进的硕士研究生自主创业,提供创业贷款、政策支持等优惠措施。
5. 其他保障
子女教育、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方面提供相应保障。
五、办理流程
1. 用人单位引进:
用人单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引进计划;
审核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信息;
签订就业合同并办理落户、社保等手续。
2. 人才市场引进:
毕业生通过人才市场求职;
用人单位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签订就业合同;
用人单位负责办理落户、社保等手续。
六、咨询途径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山东省人才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