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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留学生落户上海需要什么条件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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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04-20 1 评论 纠错/删除



1、出国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

上海市出国留学人员落户政策

对象

持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位或学历,并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习一年以上全日制课程并取得学位或学历的出国留学人员。

留学期间学业成绩优秀,品行良好。

符合上海市引进人才条件和相关规定。

条件

留学回国后已在上海市工作满6个月以上,且工作单位为注册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单位。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在上海市有稳定住所,可提供产权证或租房合同。

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申请流程

1. 线上申请:登陆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服务管理系统(注册后提交申请材料。

2. 审核受理:上海市留学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有疑问,将联系申请人补充材料或解释说明。

3. 面谈: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面谈时间,对申请人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方面进行核实。

4. 审批:面谈通过后,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5. 领取居住证: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前往指定派出所领取上海市居住证。

材料清单

申请表

护照及签证复印件

国外学位或学历证书原件及翻译件

国外学习成绩单原件及翻译件

在职证明

社保缴纳证明

户口本复印件(如有)

房产证复印件或租房合同(如有)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落户上海后,需在上海市连续居住满5年,并符合相关条件,方可申请上海户籍。

若申请人户口在上海市以外,申请落户时需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落户资格。

2、留学生落户上海需要什么条件2021

2021 年留学生落户上海条件:

一、基本条件: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毕业后两年内首次来(返)上海就业。

二、附加条件:

1. 学历学位要求:

获得世界排名前 500 的高校硕士或博士学位(QS、THE、US News 排名)。

获得世界排名前 100 的高校学士学位,并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QS、THE、US News 排名)。

2. 工作经历要求:

在上海市重点产业领域工作,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具有高级职称或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

在世界 500 强企业或行业领先企业工作,且从事核心业务。

在上海市重点产业发展计划中的企业或单位工作。

3. 社会贡献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表彰奖励。

积极参与上海市社会公益活动。

具有国家级或上海市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

三、其他要求:

身体健康,无重大事故、犯罪记录、传染性疾病史。

具有符合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要求的住房条件(含租赁)。

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 6 个月以上。

四、申请程序:

1. 提交申请材料: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县分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评估:受理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

3. 出具受理通知: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人将收到受理通知。

4. 补充材料:需要补充材料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5. 审查决定:受理单位对补充材料进行审查,做出是否同意落户的决定。

3、留学生落户上海新政策2021材料

上海市留学人员落户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基本材料

1. 《上海市留学人员引进落户申请表》

2. 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原件及翻译公证件(中文翻译)

4. 国内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结婚证等)

二、海外留学期间材料

1. 留学期间护照或出入境记录证明

2. 留学期间学习证明材料(如学生证、成绩单、在读证明等)

3. 留学期间获得荣誉、奖励或其他证明文件(如论文发表、专利授权等)

三、回国工作期间材料

1. 回国后6个月内在上海市注册的企业或机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 近一年上海市社保缴纳证明

3. 近一年在沪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

4. 任职期间工作业绩证明或其他表彰奖励材料

四、其他材料

1. 近半年上海市居住证

2. 上海市人才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引进落户资格确认函》

3. 上海市居住证受理点受理材料清单(由受理点提供)

五、补充说明

1. 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与原件一致。

2.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将不受理。

3. 具体材料清单可能根据个案情况有所变化,请以相关受理点要求为准。

4、留学生落户上海2020新规定

2020 年上海留学生落户新规定

一、基本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的留学人员及其随迁家属;

已获得国外(地区)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满 12 个月;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在世界排名前 500 的高等学校或者国内排名前 200 的高等学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在世界排名前 100 的高等学校取得学士学位;

在我国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地区)高校取得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市级以上人才表彰奖励;

留学期间发表核心期刊论文;

留学期间获得国外(地区)专利授权;

在国外(地区)就读期间成绩名列前茅。

二、申请材料

《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个人简历和留学期间个人荣誉证明材料;

近期证件照(白色背景,电子版);

户口簿(首页、本人页);

身份证(正反面);

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留学期间成绩单;

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 12 个月的缴费证明;

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请流程

1. 网上申请: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公共服务】【网上办理】【人事档案及人才服务】【留学人员服务】【留学生落户申请】。

2. 提交材料:根据系统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

3. 审核受理: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发送受理短信。

4. 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确认符合落户资格的,将发送资格审核通过短信。

5. 户口办理:受理窗口将指导申请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其他注意事项

落户申请需在回国后 2 年内提出。

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其他落户项目。

落户成功后,申请人不得办理注销户口。

申请材料不全或虚假,申请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376 号 9 层

电话:(021)

传真:(021)

邮箱:

以上规定如有变动,以最新官方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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