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A1类有4大类:
本硕连读项目:
硕博连读项目
本硕连读项目
博士后项目:
博士后出站项目
博士后引进项目
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项目
教学名师培养项目
科研骨干培养项目
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
国际组织研修项目
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条件
申请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申请出国前已获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并承诺学成回国后服务国家
满足目标国家或地区的留学要求(语言能力、专业背景等)
申请流程:
1. 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注册并提交在线申请。
2. 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至所在单位。
3. 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后,将材料上报至省级留学基金委。
4. 省级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将材料上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5. 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组织专家评审。
6. 评审通过者获得公派留学资格。
申请材料:
申请表
个人简历
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
研究计划或学习计划
语言能力证明
体检证明
单位同意函
推荐信
其他相关材料
资助内容:
学费、生活费
国际旅费
医疗保险费用
签证费
部分项目还提供安置费、离境费等其他费用
服务年限:
公派留学回国后,需在国家教育部指定的单位或地区服务满规定的年限(一般为留学期限的12倍)。
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多项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
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将取消资格。
留学期间需严格遵守留学国家及院校的规定,不得擅自更改学习计划或延长留学期限。
研究生阶段
生活费标准:
美元国家和地区:每月 800 美元
欧元国家和地区:每月 700 欧元
英镑国家和地区:每月 600 英镑
其他国家和地区:按美元标准发放
研究费标准:
实报实销,最高不超过每年 1000 美元
博士后研究阶段
生活费标准:
美元国家和地区:每月 1000 美元
欧元国家和地区:每月 900 欧元
英镑国家和地区:每月 750 英镑
其他国家和地区:按美元标准发放
研究费标准:
实报实销,最高不超过每年 1500 美元
其他资助内容
国际旅费:往返经济舱机票
安置费:一次性发放 500 美元
保险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购买
签证费:实报实销
语言培训费:必要时,可申请语言培训费,最高不超过 2000 美元
说明:
上述资助标准自 2023 年 9 月 1 日起生效。
具体资助金额可能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水平、留学期限和专业领域等因素有所调整。
国家留学基金委保留调整资助标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