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21条,学业预警三次会被勒令退学,不会留级。
青岛科技大学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青岛科技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二章 学籍
第三条 学籍是指学生在学校接受教育、培养的资格和身份。
第四条 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应具有正式学籍。
第五条 学生的学籍从入学注册之日起开始,至毕业或被开除学籍之日结束。
第三章 学籍注册
第六条 学生入学时,应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到学校指定地点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第七条 学生在注册期间,必须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 学籍注册后,学校将为学生生成学号。学号自注册日起永久有效。
第四章 学籍变动
第九条 学生学籍变动包括以下情形:
(一)休学;
(二)复学;
(三)转学;
(四)退学;
(五)开除学籍;
(六)毕业。
第十条 学生申请休学、复学,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程序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变动学籍。
第十一条 学生申请转学,应当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程序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转出。
第十二条 学生自愿退学,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程序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退学。
第十三条 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学校可根据情节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四条 学生毕业后,学籍自动结束。
第五章 学籍查询
第十五条 学生可通过学校教务系统查询自己的学籍信息。
第十六条 学校定期公布学生学籍状态,学生应及时查看。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是否通知家长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大学的规定。建议联系青岛科技大学教务处或学生事务处确认具体情况。
是的,严重警告处分会留档案。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严重警告处分为学校对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处分形式之一,且处分结果将记入学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