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公费留学
项目
上海师范大学公费留学项目是针对优秀学生提供的资助机会,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该项目支持学生前往海外著名高校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
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在上海师范大学取得优异的学习成绩,硕士研究生为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为在读博士研究生。
具有较强的英语水平,达到相应海外高校的语言要求。
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或专业素质,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海外学习生活。
资助内容
学费
生活津贴
出国体检费用
签证费用
往返机票费用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语言成绩、科研成果等。
选拔考试:通过初审的学生参加选拔考试,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
面试:通过选拔考试的学生参加面试,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公布结果:学校将公布最终的公费留学名单。
注意事项
公费留学学生毕业后需回国工作一定年限。
学生在海外学习期间应遵守学校和海外高校的规定,完成学业任务。
项目的具体资助金额和申请截止时间等信息可能每年有所变动,请以学校官方发布的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上海市北翟路800号
邮编:200234
电话:
电子邮件:
上海师范大学公费生分配工作如下:
1. 公费师范生分配原则
毕业时由上海市教委统一分配到本市各级各类学校任教。
分配优先考虑本市急需师资的学科和地区。
分配时综合考虑学生的个人志愿、专业成绩、综合素质、学习成绩、身体健康等因素。
2. 公费师范生分配时间
每年 78 月份进行公费师范生分配工作。
3. 公费师范生分配流程
学生提交个人志愿。
上海市教委根据本市师资需求和学生的志愿,制定分配方案。
上海师范大学向学生公布分配方案。
学生确认分配结果并签订分配协议。
4. 公费师范生分配后待遇
分配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公费师范生补助。
分配到边远地区或艰苦地区任教的,享受相应的津贴补贴。
5. 特别提示
公费师范生必须服从分配,不得自行就业或选择其他职业。
违反分配规定的,将取消公费师范生资格,并追回已享受的补助。
公费师范生分配具体信息每年可能略有调整,请以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师范大学的最新通知为准。
上海师范大学留学生招生简章
一、概况
上海师范大学(简称“上师大”)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也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创建于1954年,是一所师范与非师范学科协调发展、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综合性与专业性优势互补的现代化大学。
二、留学生招生专业
本科专业:
汉语言国际教育
英语(师范)
小学教育
学前教育
音乐学
美术学
舞蹈学
体育教育
电子商务
物联网工程
通信工程
软件工程
硕士研究生专业:
教育学
心理学
中国语言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
音乐与舞蹈学
美术学
体育学
信息与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与通信工程
软件工程
博士研究生专业:
教育学
教育心理学
中国语言文学
教育技术学
音乐与舞蹈学
美术学
体育学
信息与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与通信工程
软件工程
三、招生对象
具有外国国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申请本科: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申请硕士研究生:获得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
申请博士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
四、申请材料
护照(复印件)
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成绩单(原件或公证件)
汉语水平证明(HSK或TOCFL成绩证明)
外语成绩证明(非英语母语申请者)
个人陈述
推荐信
其他辅助材料(如获奖证书、论文发表记录等)
五、申请时间
本科:每年3月1日5月31日
研究生:每年9月1日12月31日
六、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登录上海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官网(进行在线报名。
七、录取流程
1. 资格审核:学校将根据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要求的申请者将进入初审。
2. 初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评审,通过初审者将进入面试。
3. 面试: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将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
4. 录取:面试结束后,学校将根据面试表现和综合材料择优录取。
八、学费标准
人民币18000元/学年(本科);人民币25000元/学年(硕士研究生);人民币35000元/学年(博士研究生)。
九、联系方式
上海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
电话:+
邮箱:
网址: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公派留学
简介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公派留学项目旨在选拔优秀研究生赴海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学习或研究,以开拓国际视野,提升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申请资格
上海师范大学在读研究生
学业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成果
具有良好的外语能力和跨文化沟通能力
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资助方式
学费减免
生活补助
往返国际机票资助
海外医疗保险资助
留学类型
学位留学:赴海外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
访学交流:赴海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短期学术交流和研究
申请材料
申请表
个人简历
研究计划
学业成绩单
英语语言能力证明
推荐信
其他相关材料(如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
申请程序
1. 提交申请材料: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
2. 资格审核: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 考核面试:经资格审核通过的候选人参加考核面试,包括英语能力测试和专业面试。
4. 录取公示:考核通过的候选人名单将予以公示。
5. 办理相关手续:入选者需要办理护照、签证、健康证明等相关手续。
联系方式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35号
电话:+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