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留学人员择优资助
一、资助对象
在南京市全日制高校就读的本、硕、博学历层次留学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
品学兼优,学业成绩优秀;
有较好的科研、学术或社会实践能力;
具有明确的留学计划和较强的海外适应能力。
二、资助类型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资助;
江苏省教育厅公派留学项目资助;
市级留学人员择优资助项目。
三、资助金额
根据资助类型和留学国家不同,资助金额有所差异。具体资助标准如下:
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资助:硕士生每年约15万元,博士生每年约20万元;
江苏省教育厅公派留学项目资助:硕士生每年约10万元,博士生每年约15万元;
市级留学人员择优资助项目: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为每年510万元。
四、申请程序
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资助: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申报,具体流程请咨询学校相关部门。
江苏省教育厅公派留学项目资助: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申报,具体流程请咨询省教育厅留学处。
市级留学人员择优资助项目:由南京市教育局组织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 申请人提交申请表格、留学计划、成绩单、语言成绩等材料至南京市教育局国际合作交流处。
2. 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和现场答辩。
3.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名单,并向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发放资助通知书。
五、资助要求
获得资助的留学人员须按照资助协议履行以下义务:
完成既定留学计划和学业;
学成后回国服务;
按规定提交留学报告。
六、联系方式
南京市教育局国际合作交流处
地址:南京市新街口中山南路230号
电话:
邮箱:
南京市202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
一、项目简介
为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激发留学人员群体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南京市人民政府设立“南京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助,支持留学人员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二、资助对象
具有中国国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
三、资助内容
1. 项目资助:每个项目资助经费最高50万元。
2. 配套服务:提供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知识产权申请、设备采购等配套服务。
四、申请程序
1. 项目申报:留学人员通过“南京市科技局支撑服务平台”(在线申报项目。
2. 材料审查: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
3. 资助决定: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资助项目。
五、评审标准
1. 项目的技术创新性、市场前景和社会效益。
2. 留学人员的专业背景、技术能力和创业经验。
3. 项目团队的整体实力和协作能力。
4. 项目的商业模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项目管理
1. 项目执行:留学人员按照资助协议开展项目实施。
2. 项目考核:科技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拨付资助经费。
3. 成果转化:支持留学人员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七、联系方式
南京市科技局国际合作处
联系电话:
邮箱:
南京市留学人员择优资助工程管理
目的和意义
吸引和鼓励优秀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促进南京市与海外学术机构和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
资助对象
具有南京市户籍或在南京市具有稳定工作单位的留学人员。
在海外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专业为工程管理。
毕业后回国服务,并与南京市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资助内容
一次性资助金额:硕士5万元,博士10万元。
配套政策:提供南京市人才公寓、子女入学优待等政策支持。
申请流程
1. 网上报名:登录南京市留学人员服务管理平台(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2. 材料初审:南京市留学人员服务管理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环节。
3. 面试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其专业水平、回国服务意愿和南京市对口用人单位情况。
4. 确定资助名单:专家组根据面试考核结果,确定资助名单并予以公示。
5. 资助发放:资助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一次性发放资助金额。
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资助资格。
资助经费应专款专用,用于支持申请人的回国服务和发展。
资助人回国后需在南京市用人单位服务满3年。
资助人不得同时享受其他同类资助政策。
联系方式
南京市留学人员服务管理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三牌楼109号南京科技大厦1402室
电话: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