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 2022 年 9 月,西南大学共接收留学生 9001 人。留学生主要来自以下国家和地区:
韩国 (23.6%)
越南 (11.9%)
日本 (8.1%)
泰国 (5.6%)
尼泊尔 (5.1%)
美国 (4.3%)
中国台湾 (3.9%)
其他 (37.5%)
留学生主要就读于以下学院:
文学院 (19.4%)
理学院 (16.6%)
工学院 (14.4%)
商学院 (13.9%)
教育学院 (11.8%)
西南大学还为留学生提供各种支持服务,包括:
英语语言学习课程
文化交流活动
住宿安排
医疗保险
学术咨询
西南大学本科留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科留学生学籍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和培养合格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西南大学招收的全部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留学生。
第三条 学籍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尊重留学生正当权益,规范留学生学业行为。
第二章 学籍注册
第四条 新生入学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务处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第五条 学籍注册需提交以下材料:
《西南大学本科留学生入学通知书》
《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签证》或《外国留学人员来华学习证明》
有效护照
体检证明
入学登记表
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章 学籍变动
第六条 留学生因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原因导致学籍变动,应当及时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转专业:留学生在入学一年后,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转专业以一次为限。
第八条 转学:留学生在取得西南大学学籍满一年后,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可申请转入其他高校。转学后,其在西南大学取得的学分和成绩将转移至转入高校。
第九条 休学:留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习,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可申请休学。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第十条 复学:休学期满或原因消失,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可申请复学。
第十一条 退学:留学生因个人原因或经学校认定不符合继续学习资格,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可申请退学。退学后,其学籍将被注销。
第四章 学籍考核
第十二条 留学生学业考核的方式包括课程考核、综合考核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第十三条 课程考核成绩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
第十四条 综合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第十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第十六条 留学生的学业成绩由教务处统一管理。
第五章 学籍异动
第十七条 留学生因违纪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定,可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等学籍异动处分。
第十八条 学籍异动处分由学校学生工作部会同教务处提出,报学校党委批准,并及时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学院。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留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具体事项,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