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研究生回国当兵政策
概要
《关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服务国家和地方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5号)规定,留学研究生回国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以下当兵优惠政策:
学历补偿:硕士研究生可补偿12个月工资;博士研究生可补偿18个月工资。
晋升优先:在入伍两年内,经考核合格的,可优先晋升一至二个军衔。
科研项目资助:对在科研岗位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可优先获得科研项目资助。
职称评定倾斜:在评定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适用条件
在国外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且专业与军队需求相符。
留学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回国后未就业或无固定工作单位。
体格检查合格。
年龄符合军队征集条件。
申请程序
报名:符合条件者可向户籍所在地或留学所在地的武装部提出入伍申请。
体检:武装部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继续进行后续程序。
政审:武装部对申请人进行政治审查,合格者方可批准入伍。
入伍:批准入伍后,武装部安排入伍时间和地点。
注意:
具体政策因地区和军种而异,详情请咨询当地武装部。
该政策仅适用于未就业或无固定工作单位的留学研究生。
回国后享受优惠政策的留学研究生,需服役一定年限,否则需退还相关补偿费用。
可以。
符合以下条件的留学研究生毕业生回国后可以报考军队文职人员: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年龄在18至35周岁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达到国家规定的毕业证书学士学位授予要求
身体健康,达到军队规定的体检标准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留学研究生回国当兵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留学研究生回国后可以参军入伍,入伍后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入伍资格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已取得国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
身体健康,符合军队征兵体格标准;
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入伍方式
通过全国征兵系统报考。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可向所在高校征兵办公室报名。
非应届毕业生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的征兵办公室报名。
三、入伍待遇
经考核合格后,授予少尉军衔。
享受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等工资、津贴等待遇。
根据专业和工作需要,分配到相应部队服役。
四、服役时间
一般为2年(从入伍之日起计算)。
五、其他政策
退役后,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自主择业、自主创业或继续深造。
服役期间表现优秀者,可优先提拔重用。
符合一定条件的退役军人,可纳入事业单位选聘范围。
六、注意事项
入伍前需向军队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入伍后,不得擅自离队或申请退伍。
如在入伍前或服役期间发现有重大疾病或其他不适宜服兵役的情况,可申请免服兵役。
请注意,具体政策细则可能因不同部队和地区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征兵办公室或相关军方部门了解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