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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留学生定向选调政策,山东留学生定向选调政策解读

本文章由注册用户 陈星野 上传提供

发布:2024-05-09 4 评论 纠错/删除



1、山东留学生定向选调政策

山东留学生定向选调政策

为吸引优秀海外人才回国服务,山东省出台了《山东省进一步做好留学生定向选调工作的实施办法》(鲁组发〔2020〕3号),明确了留学生定向选调工作的总体要求、范围、程序、管理等内容。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急需紧缺、择优选拔、精准定向”的原则,面向世界范围内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优秀留学生,开展定向选调工作,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选调范围

1. 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含硕士研究生)及相应学位,且获得学位时间在选调当年5月1日前;

2. 在国外知名高校或研究机构取得优异学习成绩或科研成果;

3.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4. 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 身心健康,具有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能力;

6. 未与境外组织或机构有不利于国家安全的关联。

选调程序

1. 发布选调信息

山东省组织部统一发布选调信息,明确选调专业、人数、条件等。

2. 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通过山东省组织部网站、留学人员服务管理系统报名。

3. 资格审查

山东省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考试。

4. 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专业等科目。

5. 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等。

6. 考察

对通过笔试和面试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家庭背景调查等。

7. 公示任用

拟定向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后,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山东省委组织部统一任命。

管理和保障

对选调留学生,山东省将采取以下管理和保障措施:

1. 提供编制和岗位,保障选调留学生的职业发展;

2. 提供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生活保障;

3. 实施导师制,帮助选调留学生尽快融入当地环境和履行岗位职责;

4. 加强培训和考察,提高选调留学生的能力和水平;

5. 建立跟踪管理和交流平台,了解选调留学生工作情况,提供必要支持。

附注:具体选调实施办法和选调信息以山东省组织部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2、山东留学生定向选调政策解读

山东省留学生定向选调政策解读

一、选调对象

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外(境外)高校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在国(境)外学习期间表现良好,符合选调职位资格条件的留学生。

二、选调岗位

面向全省各市、县(市、区)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选调从事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民生保障等相关工作的岗位。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二)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五)符合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通过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笔试和面试环节。

(三)笔试:综合素质测试。

(四)面试: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

(五)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七)公示:考察合格者予以公示。

(八)定向选调: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定向选调人选。

五、定向培养

定向选调人选录用后,须按规定到指定单位工作,并接受定向培养。培养期满后,经过考核合格,可转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享有相应待遇。

六、政策支持

留学生定向选调人选可享受以下政策支持:

(一)安家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等安置补贴。

(二)工作岗位津贴、绩效奖金等薪酬待遇。

(三)在职攻读学历学位和参加继续教育的支持。

(四)人才公寓、子女教育等生活保障措施。

3、山东留学生定向选调政策最新

山东省留学生定向选调政策最新

一、选调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心健康。

海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学习成绩优异。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社会责任感。

符合各市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年龄条件。

二、选调岗位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单位(事业单位)选调岗位。

具体岗位信息以各市公告为准。

三、选调程序

1. 网上报名

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省公务员考试网(报名。

2. 资格审查

各市根据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3. 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方式,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能力测试。

4.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能力素质和综合表现。

5. 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和政治思想表现。

6. 录取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综合择优录取。

四、定向培养

录取人员实行定向培养,在乡镇或社区工作2年以上。

培养期满后,根据个人意愿和工作表现,选派到市级或省级机关单位工作。

五、其他政策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享受落户政策、住房补贴、安家费等相关待遇。

鼓励留学生在选调单位积极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六、注意事项

留学生报名时需上传留学相关材料,如学历学位证书、学习成绩证明等。

具体选调政策和岗位信息以各市发布的公告为准。

请及时关注山东省公务员考试网和各市人事部门网站,获取最新政策信息。

4、山东留学生定向选调政策文件

山东省留学回国人员定向选调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快山东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选调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选调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定向选调: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 留学专业符合山东省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用人需求,且近5年内有2年以上在国(境)外工作经历;

6.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要求;

2. 坚持注重实绩、突出能力原则,择优选拔符合岗位要求的优秀人才;

3. 坚持统筹规划、适量选调原则,根据岗位需求和编制管理情况确定选调人员数量;

4. 坚持分类分级选调原则,明确选调人员的职级和岗位范围。

四、选调程序

1. 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网站进行报名,提交报名材料。

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后续环节。

2. 笔试和面试

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综合能力和发展潜力。

3. 体检和考察

体检:对进入面试的应聘者进行体检。

考察: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能力、工作经历等情况。

4. 审定和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定,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定向选调人员。

五、岗位安排和培养

1. 岗位安排

定向选调人员根据其专业特长、工作经历和岗位需求,安排到省级机关、市(地)、县(市、区)相关岗位工作。

选调人员由任用机关统一管理,试用期为1年。

2. 培养晋升

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建立定向选调人员培养库,定期根据需要组织培训、交流和考察。

对表现优秀的定向选调人员,优先推荐参评省级以上人才计划,加大培养支持力度。

对符合条件的定向选调人员,按程序晋升职务。

六、配套服务

1. 住房保障

为定向选调人员提供住房保障,具体方式由任用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子女教育

协调解决定向选调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确保其子女享有同等教育资源。

3. 生活补贴

对定向选调人员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补贴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确定。

七、监督管理

1. 加强组织领导

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定向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定向选调工作。

2. 完善监督机制

实行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全程监督,保障选调工作公平公正。

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八、附则

1.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原《山东省留学回国人员定向选调工作暂行办法》(鲁组通字〔2018〕9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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