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
公派留学生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遵守国家有关公派留学管理的规定
身体健康,品行优良,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博士申请者不超过40周岁)
二、学历和成绩要求
硕士研究生
已获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
具备较好的专业基础和研究能力
英语水平达到相应出国留学的最低要求
博士研究生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
在相关专业领域内取得突出成果,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英语水平达到相应出国留学的最高要求
三、其他要求
符合派遣单位和留学国家或地区的具体要求
具备必需的外语水平和专业技能
与留学国家或地区所在高校或科研机构有良好的联系或推荐
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能够承担相关费用
公派留学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 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觉悟。
2. 学业条件
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成绩优异,发展潜力大。本科毕业生一般要求学习成绩在年级前 30%,硕士研究生要求在专业前 10%。
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一般为全日制)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有明确的留学意向并符合学校或者派遣单位的选拔要求。
3. 语言能力
具备良好的外语基础,满足留学目的国语言要求。具体要求因留学目的国和专业而异。
一般要求通过相关国际语言考试,如托福、雅思等。
4. 身体健康
身体健康,能适应国外学习和生活环境。
符合留学目的国驻华使领馆的体检要求。
5. 品行端正
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
品行端正,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6. 其他要求
年龄一般要求在 35 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放宽)。
获得所在单位批准,并有明确的回国工作单位。
有必要的经济担保。
硕士或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