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留学生档案存放地点
1. 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评估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五四北大路243号
电话:(0591) 8789 6797
网站:
2. 福州大学档案管理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路1号(福州大学南门)
电话:(0591) 8385 2202
网站:
3. 个人自行保管
自行保管档案有一定的风险,需要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存放地点可以考虑:
银行保险箱
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中心或档案室
信任的亲友处
4. 委托档案托管机构
市面上有一些档案托管机构,可以提供专业的档案管理服务。
需要选择信誉良好且具有资质的托管机构。
注意事项:
档案存放前,需要根据档案类型和使用目的,确定最合适的存放地点。
不同存放地点的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可能有所不同,需要提前了解并确认。
定期检查档案存放情况,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可用性。
福州留学生人才引进政策 2020
引进范围:
在世界排名前500的境外高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留学生
优惠政策:
1. 住房补贴:
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在福州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
博士生:30 万元
硕士研究生:20 万元
2. 购房免契税:
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在福州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3. 落户服务:
留学生在福州落户的,可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办理居住证、社保卡、子女入学等。
4. 就业推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留学生提供就业推荐服务,推荐到福州相关重点企业和事业单位。
5. 创业支持:
鼓励留学生在福州创办企业,提供创业资金资助、办公场地支持等。
6. 学历认证:
留学生回国后,可申请中国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享受国家政策支持。
申请条件:
符合引进范围要求
取得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具有良好的身体健康状况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申请程序:
留学生本人提交申请材料
福州人才发展中心受理审核材料
福州市政府审批
颁发《福州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资格证书》
所需材料:
身份证或护照
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
个人简历
福州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申请表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
福州人才发展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23 号
电话:
邮箱:
福州市留学生补贴申请步骤
1. 申请条件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在福州市高校就读全日制本科或硕士及以上学历教育,且在相应阶段学习时间满1年;
在福州市居住满1年;
父母或监护人不在福州市居住;
家庭年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
无不良行为记录。
2. 申请材料
《福州市留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
本人护照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
户口簿复印件;
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父母或监护人收入证明(含工资单、银行流水等);
本人及父母或监护人银行账户信息;
其他证明材料(如贫困证明、残疾证明等)。
3. 申请方式
线上申请:登录福州市政府网站(或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线下申请:前往福州市教育局大学生事务管理处或各区教育局大学生事务管理科室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4. 审核流程
福州市教育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核。
审核通过后,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实地核查。
核查无误后,公示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名单。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放留学生补贴。
5. 补贴发放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获得一次性生活补贴,补贴金额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而定。
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补贴发放后,如果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回补贴并取消其申请资格。
具体申请时间和补贴金额以当年政策规定为准。
福州市留学生人才补贴
一、补贴对象
1. 具有中国国籍,曾出国境留学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首次在福州工作。
2. 在福州市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满 1 年以上。
二、补贴标准
硕士:每人每年 15000 元,补贴期为 3 年;
博士:每人每年 20000 元,补贴期为 3 年。
三、补贴方式
采取按月发放的方式,由福州市财政局直接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
四、申报条件
1. 学历学位证明(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2. 留学期间护照、签证或出入境记录等证明留学经历的材料。
3. 福州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 福州市户籍证明或居住证。
5. 个人银行账号。
五、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人才可通过以下方式申报:
网上申报:登陆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 "人才服务" 栏目,选择 "留学生人才补贴" 进行申报;
窗口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华林路 90 号)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申报。
六、补贴发放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留学生人才,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收到财政局发放的补贴。
七、注意事项
1. 补贴申请人不得同时享受其他形式的留学生人才补贴。
2. 补贴申请人需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补贴资格并追回已发放补贴。
3. 补贴申请人离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将不再享受补贴。
4.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