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留学生定向选调政策
一、适用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的河南籍留学生: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河南省户籍
身心健康,政治合格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
已取得国外或境外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
有强烈的回国服务意愿和事业心
二、选调方式
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对象
向留学生主要集中的国家和地区定向选调具有专业特长、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
四、选调岗位
优先选调到省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产业领域、基层党政机关等单位。
五、选调流程
报名申请: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报名。
资格审查:由省级部门组织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年龄、国籍、户籍等条件进行审查。
笔试和面试:合格的报名人员参加统一笔试和面试。
组织考察:对通过笔试和面试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
确定人选:根据笔试、面试、考察等成绩,综合评定确定选调人选。
聘用管理:选调人选聘用后,纳入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管理。
六、福利待遇
提供安家费、租房补贴、交通补贴等福利待遇
安排相应职务,享受公务员相应政策待遇
提供培训、发展和晋升机会
七、政策效力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河南省留学生定向选调政策
一、适用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的留学生:
中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在境外高校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位证书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爱国爱乡
有志于回国服务,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选调方式
直接选调:省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直接面向留学生选调。
委托选调:河南省委组织部委托驻外使领馆、海外高校或其他组织推荐选调留学生。
三、选调流程
1. 报名
留学生可通过驻外使领馆、海外高校或网上报名平台报名。
报名时间:每年4月至6月。
2. 资格审查
省委组织部对留学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3. 笔试面试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英语能力、专业能力。
面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4. 体检考察
通过笔试面试的留学生需进行体检和考察。
5. 确定选调名单
省委组织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选调名单。
四、待遇保障
选调留学生享有以下待遇:
公务员身份或事业编制
安家费、住房补贴、生活补贴等福利补贴
培养进修、职业发展机会
五、服务期
选调留学生服务期一般为5年。
六、联系方式
河南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
电话:
邮箱:
河南省定向选调高校毕业生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建设,提升选人用人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定向选调高校毕业生,是河南省委组织部从河南省重点支持的国内外一流大学定向招录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中选调到基层工作的选拔方式。
第三条 定向选调高校毕业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政治素质、综合能力、专业特长,着力选拔政治坚定、品德优良、知识全面、素质过硬的优秀高校毕业生。
第二章 选调范围
第四条 选调范围为经河南省委组织部认定的国内外一流大学,具体名单详见河南省公务员局网站(
第三章 选调条件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定向选调高校毕业生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理想信念;
(三)符合河南省公务员录用通用资格条件;
(四)毕业于第四条规定的国内外一流大学,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七)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第四章 选调程序
第六条 定向选调高校毕业生工作分为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具体程序和时间安排详见河南省公务员局网站。
第七条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期间,由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平台建设、网上报名、提交材料等工作。
第八条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和时间安排详见笔试公告。
第九条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等。
第十条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资格审查贯穿选调高校毕业生工作全过程,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第十一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第十二条 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廉政情况、学习工作表现、社会表现、专业能力等。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
第十三条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第五章 服务和管理
第十四条 定向选调高校毕业生实行定向培养、定向分配、定向使用的“三定向”管理模式。
第十五条 定向选调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纳入统一选调高校毕业生队伍。
第十六条 定向选调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工作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由省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到省直单位或国家机关工作。
第十七条 服务期内,定向选调高校毕业生享受国家和河南省规定的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
第十八条 定向选调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委组织部取消其选调资格:
(一)不遵守宪法和法律,违反有关规定政策的;
(二)政治立场不坚定,思想作风出现问题的;
(三)道德素质低下,社会形象严重受损的;
(四)因严重违法违纪被追究责任的;
(五)身体或心理条件不能继续履行工作职责的;
(六)不胜任本职工作的;
(七)不按规定到岗报到和服务年限的;
(八)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河南留学生定向选调政策文件
一、选调对象
品学兼优,政治素质良好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国籍留学生。
二、选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 成绩优异,获得所在学校认可的学位证书和相应学业成绩证明。
5. 具有较强的政治理论素养、组织协调能力、心理素质和综合分析能力。
6. 符合选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选调程序
1. 信息发布和报名: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每年发布选调公告,确定选调岗位和报名时间。
留学生可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 资格审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
3. 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
4. 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心理素质。
5. 体检:
符合面试要求的人选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 考察:
对通过体检的人选进行考察,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作风纪律等方面。
7. 公示和任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录用,并根据需要安排到相关岗位工作。
四、选调比例
留学生定向选调比例不高于公务员录用计划的10%。
五、其他
1. 留学生定向选调政策每年进行动态调整。
2. 具体选调事项及要求详见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年度选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