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级干部子女不能出国留学”的说法是错误的。在目前中国的政策下,处级干部子女和其他中国公民一样,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条件出国留学。
根据现行规定,出国留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无犯罪记录
身体健康,无妨碍出国留学的疾病
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能力和外语水平
有明确的出国留学目的和学习计划
获得学校或机构的录取通知书
获得护照、签证等必要的出国手续
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处级干部子女和其他中国公民一样,可以自由出国留学。
根据现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出国(境)管理规定,副处级以上干部(含副处级)及其子女出国留学需要履行报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出国。
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的意见》(中办发〔2018〕3号)规定:
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子女不得出国(境)留学、访问、考察、就业、经商等。
因此,处级干部子女不能出国留学。
处级干部子女出国留学申报说明
一、申报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的处级干部子女:
本人是中国公民,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
身体健康,成绩优异,品行端正;
拟赴境外高等院校攻读学士以上学位;
已获得境外高校录取通知书或预录取证明。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出国留学申报表(请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领取);
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在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境外高校录取通知书或预录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英语或其他语种成绩证明;
申请人的个人简历和自述;
父母同意出国留学的书面证明;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三、申报程序
1. 申报人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2.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申报材料,提出推荐意见。
3.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4. 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向市委组织部申报。
四、审批程序
市委组织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市委主要领导审定。
五、其他事项
申报人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性。如有不实或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出国留学经费原则上由个人承担。
申报人出国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和单位形象。
申报人回国后,应按照规定期限和要求报到原单位或指定单位。
联系方式:
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电话:xxxxxxxx
地址: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