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留学后获得身份的政策依据
基本法
香港基本法第24条(2):“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住的中国公民中的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香港基本法第24条(3):“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连续通常居住七年以上的中国公民或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出生并连续通常居住满十年以上未在境外定居的中国公民,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香港入境条例
香港入境条例第1条(1):““永久性居民”指根据本条例第2(1)条或本条第2(3)条或根据本条例在香港出生及在香港连续居住满七年的人士。”
香港入境条例第2(1):“凡在本条例生效当日为香港居民或根据本条例第2(2)条被认定为香港居民的人均为永久性居民,除非他们已丧失其香港居民身份。”
香港入境条例第2(2):“凡在香港出生并在香港连续居住满七年,且未在境外定居的人士,均被认定为香港居民。”
在香港留学后获得身份的途径
出生在香港:在香港出生并连续通常居住满十年以上未在境外定居的中国公民,可自动获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连续通常居住7年:在香港连续通常居住7年以上,且未在境外定居的中国公民,可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拥有香港出生的子女: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其父母为中国公民且其中一方为香港永久性居民,该子女可获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一般情况下,香港留学身份证的办理时间如下:
提交申请后 12 个工作日:入境事务处 (Immigration Department) 签发收据。
收据签发后 23 周:收到入境事务处的信件,通知前往入境事务处办事处拍照和登记指纹。
拍照和登记指纹后 710 个工作日:领取香港留学身份证。
因此,从提交申请到领取香港留学身份证,整个过程大约需要 约 1012 个工作日。
注意:
实际办理时间可能因个案情况和入境事务处的工作量而异。
在申请期间,请确保提交准确和完整的资料,以避免延误处理。
留港学生申请香港居民身份证
资格要求:
持有逗留期限超过 7 年的有效学生签证
已在香港连续居住至少 7 年
品格良好,无犯罪记录
证明有能力在香港独立维持生计和负担住房
申请程序:
1. 收集所需文件:
申请表 (ID 816)
护照
学生签证
住址证明 (例如水电费单)
收入证明 (例如工资单或银行对账单)
品格证明 (例如推荐信)
2. 提交申请:
前往入境事务处 (Immigration Department) 办理
缴纳申请费 (HK$190)
3. 面试和审查:
入境事务处将安排面试和审查申请文件
面试官可能会询问有关申请人背景、教育、收入和居住情况的问题
4. 审批和发放:
入境事务处将在审查后作出审批决定
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将收到香港居民身份证 (HKID)
注意事项:
申请过程可能需要数月时间
申请人必须在获得 HKID 后立即提交现有学生签证
HKID 持有者享有香港永久居民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可在入境事务处的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