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国家留学基金是中国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国家公派留学和来华留学管理工作。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主要包括:
出国留学项目:
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优秀本科毕业生出国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
公派博士后项目:资助优秀博士毕业生出国从事博士后研究。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资助中国学生赴国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习。
专项资助项目:针对特定专业领域或行业需求,提供专项资助。
来华留学项目:
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资助外国留学生来华攻读学位或进行学术交流。
来华留学研究生项目:资助外国留学生来华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
来华留学短期项目:资助外国留学生来华短期进修、研究或交流。
孔子学院/课堂奖学金项目:资助外国学生学习中文和中国文化。
资助标准: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标准因项目而异,一般包括:
学费:全额资助或部分资助
生活费:每月发放补贴
医疗保险: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往返机票:一次性资助
其他费用:如预科费用、语言培训费等
申请资格: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对申请人有严格的资格要求,一般包括:
年龄:符合各项目规定的年龄限制
学历:本科或硕士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成绩:学习成绩优异,GPA较高
语言能力:达到相应项目规定的语言能力要求
科研能力:博士后申请者须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
其他要求:根据项目具体要求而定
申请流程: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申请流程通常如下:
1. 选择项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资助项目。
2. 准备材料:按照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推荐信、成绩单、语言成绩单等。
3. 提交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国家留学基金或相关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4. 评审筛选:国家留学基金或相关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筛选,确定候选人名单。
5. 面试和体检:候选人可能需要参加面试或体检。
6. 结果公布:国家留学基金或相关单位公布资助结果。
注意: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竞争激烈,申请人应提前准备,认真对待申请材料的准备和审核。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变动频繁,具体信息以国家留学基金官方网站或相关单位公告为准。
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助对象 | 资助期限 | 资助内容
| | | |
1 | 公派研究生项目 | 在国内获得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 | 23年 | 学费、生活费、住宿费、保险费
2 | 博士后研究项目 | 在国内或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 12年 | 学费、生活费、住宿费、保险费
3 | 高级访问学者项目 | 在国内获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 39个月 | 生活费、住宿费、保险费
4 | 联合培养博士项目 | 国内高校与国外高校合作培养博士生 | 46年 | 学费、生活费、住宿费、保险费
5 | 优秀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交流项目 | 国内高校的青年科学家 | 35年 | 科研经费、国际合作项目经费
6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 | 在国内或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 23年 | 科研经费、生活费、住宿费、保险费
7 | 中欧青年科学家交流项目 | 国内与欧洲国家青年科学家 | 12年 | 科研经费、国际合作项目经费
8 |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计划 | 在国内获得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的人员 | 13年 | 学费、生活费、住宿费、保险费
9 | 更多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
项目指南
申请资格
符合各项目规定的申请资格
具有良好的外语能力和学术背景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符合留学目的国和接收院校的录取条件
申请流程
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了解具体项目的申请指南
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研究计划、推荐信等
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材料
等待审核和面试通知
参加面试和笔试
资格审查和录取通知书发放
资助内容
各项目资助内容略有不同,一般包括学费、生活费、住宿费、保险费等
资助期限也各不相同,通常为13年
资助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留学目的国政府或机构共同提供
注意事项
申请时间:每年9月至次年3月为申请高峰期
申请材料:务必仔细准备申请材料,确保真实完整
面试:面试是申请的重要环节,要做好充分准备
录取:并非所有申请者都能获得录取,录取结果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为准
留学期间:留学期间要遵守留学目的国的法律法规,完成学业要求,并维护国家利益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在线验证
网址:
步骤:
1. 登录网上大厅:使用你的姓名、证件号码和密码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大厅。
2. 查询受资助信息:在“我的申请”中,选择“已受资助项目”,查询个人受资助信息。
3. 下载资格证书:点击“打印资格证书”下载官方盖章的电子版受资助资格证书。
注意:
受资助者通过网上大厅查询、下载并打印的受资助资格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只有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出国留学人员才能查询、下载受资助资格证书。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
一、资助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以国家留学基金为经费来源,根据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选拔优秀人员赴国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或进行合作研究。
二、资助范畴
1. 学位类:硕士、博士学位。
2. 合作研究类:博士后、联合培养博士、访问学者等。
三、资助类型
1. 国家公派:资助对象为免试推荐保送的优秀本硕博应届毕业生和在职人员。
2. 自费出国:资助对象为通过留学基金委选拔资格考试的申请人。
3. 自费合作项目:留学基金委与国外著名大学或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的资助项目。
四、申请资格
学位类: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 身体健康,符合出国留学体检要求。
4. 英语水平符合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最低要求。
5. 本科毕业生或硕士毕业生。
6. 成绩优异,获得推荐信。
7. 具有清晰的学习或研究计划。
合作研究类: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 身体健康,符合出国留学体检要求。
4. 英语水平符合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最低要求。
5.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6. 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历。
7. 具有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研究业绩。
8. 具有明确的研究计划。
五、选拔程序
1. 申请:申请人通过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提交申请材料。
2. 资格审查: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3. 综合评审: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研究计划等进行评审。
4. 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资助人选。
5. 体格检查:拟资助人选进行出国留学体格检查。
6. 出国前培训:资助对象参加留学基金委组织的出国前培训。
7. 留学期间管理:留学基金委对资助对象进行留学期间管理。
六、资助方式
留学基金委为资助对象提供包括学费、生活费、医疗保险、交通费等在内的各种资助。资助标准根据不同的资助项目和留学国家而有所不同。
七、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2. 资助对象必须遵守出国留学人员管理规定。
3. 资助对象学成后一般应回国工作,服务国家。
4. 留学基金委保留对本简章进行解释和修改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咨询电话:
咨询邮箱:
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