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外留学生落户政策
适用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请北京市海外留学生落户:
具有中国国籍或外国国籍
毕业于经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认证
应届毕业生或已毕业且未超过两年
落户条件:
符合适用范围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有稳定住所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有稳定工作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有直系亲属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有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申请流程:
1. 信息采集:登录北京市留学服务中心网站(填写信息采集表。
2. 材料准备: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稳定住所证明或工作证明或直系亲属证明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其他所需材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3. 网上预约:登录北京市留学服务中心网站,预约办理时间。
4. 材料提交:按预约时间到北京市留学服务中心提交材料。
5. 审核受理:北京市留学服务中心审核材料后受理申请。
6. 审核审批: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申请。
7. 结果通知:审核通过后,北京市留学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取《北京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证明》。
所需时间:
一般需要23个月。
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如实提交材料,提供虚假材料将影响落户申请。
已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海外留学生,可以直接申请办理落户。
落户后,申请人须在北京市连续居住满5年,方可申请撤销户口。
北京市2021年海外留学生落户政策
一、申办条件
1.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留学归国人员;
2. 已获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注册;
3. 符合北京市相关产业发展方向,且就业单位符合相关要求;
4. 在京就业满一年,并已缴纳社会保险;
5. 符合北京市积分落户的基本资格条件。
二、落户流程
1. 确认符合申报条件;
2. 准备材料,包括:
护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户申请表、就业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
3. 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填写并提交《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申请表》;
4. 在线提交材料并等待审核;
5. 通过审核后,领取《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引进落户通知书》;
6. 携带通知书到指定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三、用人单位要求
1. 用人单位必须是经北京市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符合北京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其他企业;
2.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成立,注册地在北京,且经营范围与用工相符;
3. 用人单位必须为留学归国人员提供符合其学历、经历和岗位要求的工作;
4.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四、积分落户
1. 海外留学生落户北京市,除满足基本资格条件外,还需达到一定积分分值;
2. 积分分值计算方法请参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3. 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可申请北京市积分落户。
五、其他
1. 符合条件的留学归国人员可以一次性申请落户和办理北京市居住证;
2. 落户后,留学归国人员享受北京市规定的相关待遇和保障。
六、政策解读
1. 本政策旨在吸引和留住优秀海外留学生,促进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
2. 政策对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用人单位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体现了北京市对高精尖人才的重视;
3. 积分落户制度提供了灵活便捷的落户渠道,鼓励留学归国人员来京发展。
北京 2020 年海外留学生落户政策
一、基本条件
1. 持有有效中国护照或外国护照和长期居留许可证
2. 在国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 在京就业并缴纳社保和个税满 6 个月
4. 无犯罪记录
二、申请材料
1. 个人简历
2. 学位证书和成绩单
3. 护照和签证
4. 居住证
5. 劳动合同
6. 社保缴纳证明
7. 个税缴纳证明
8.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所在国家或地区开具)
三、申请流程
1. 提交材料:向北京市人社局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材料
2. 初审:人社局对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谈环节
3. 面谈:人社局对申请人进行面谈,了解其就业情况和发展意愿
4. 审批:人社局根据面谈情况做出审批决定
5. 落户: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四、优惠政策
1. 积分落户加分:海外留学生落户可获得 60 分加分,有助于缩短落户时间
2. 专项落户政策:对在京从事高精尖产业、创新创业的海外留学生,可申请专项落户政策
3. 人才引进落户:部分重点企业、机构和驻京高校可向人社局推荐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生,申请人才引进落户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海外留学生落户政策每年可能有所调整,请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
2. 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被取消落户资格
3. 落户后,应在京持续工作和缴纳社保,否则户口可能被注销
4. 有关落户政策的咨询和办理,可联系北京市人社局出入境管理处
北京市海外留学生落户政策规定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取得国外承认的大学学士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3. 在京有稳定住所。
二、优先落户范围
优先落户对象为:
1. 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大学毕业生或获得国际公认高水平科研成果者;
2. 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且在国外重点企业或科研机构工作2年及以上者;
3. 本市急需紧缺专业、领域的高层次人才。
三、落户程序
1. 申请人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提出落户申请。
2. 市人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符合条件者,市人社局将发放《北京市引进国外留学人员审批表》。
4. 申请人持《审批表》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四、落户材料
1. 《北京市引进国外留学人员审批表》;
2. 护照、暂住证或居住证;
3. 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认证材料;
4. 国外工作经历证明(优先落户范围);
5. 京内稳定住所证明;
6. 其他相关材料(如科研成果证明等)。
五、相关规定
1. 落户后6个月内,申请人须在京连续社保缴纳满6个月。
2. 落户后5年内,不得调出北京市。
3.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落户:
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的;
已在京落户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被取消或注销境外学历学位的。
六、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留学人员服务处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