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本市非应届海外留学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试行)》(沪人社规〔2013〕11号),以下非应届留学生可以申请上海常住户口:
取得国外学士以上学位,且有确定的工作单位或创业项目
取得国外硕士以上学位,且有确定的工作单位
经上海市政府或浦东新区政府批准,符合上海市重点产业或区域发展需要的特殊人才
上海市应届留学生户口落户政策
适用人群:
持有海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凭的应届留学生
落户条件:
在上海市范围内全职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为依法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注册资本金(或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最近连续三年盈利且营业收入均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留学生本人符合以下条件:
未获得过上海市常住户口
在国(境)外取得学位后2年内回国(境)并就业
取得中国教育部学历认证
所需材料:
《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申办常住户口登记表》
留学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身份者提供护照及签证)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中国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劳动合同和银行流水对账单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纳税证明
其他相关材料(如有)
申请流程:
1. 登录“一网通办”平台(注册并登录。
2. 选择“留学生落户”专栏,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
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申请并审核材料。
4. 审核通过后,留学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指定窗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其他说明:
留学生落户上海时可以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落户上海后,留学生可以通过积分制等方式申请上海市人才引进绿卡。
应届硕士留学生落户北京政策
一、落户条件
应届硕士学历
在国外获得学位认证
具有北京市工作居留许可或外国人就业证
本市用人单位接收且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招生单位为北京市重点高校、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等
所学专业为首都紧缺专业
本科毕业于国内985或211高校
二、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提交材料
申请表
身份证或护照
学位证书和认证报告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工作居留许可或外国人就业证
接收单位出具的接收证明
符合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发起申请
接收单位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人才服务”—“人才落户”—“单位申请”,填写信息并提交所需材料。
3. 政审和资格审核
市人力社保局受理后,会对申请人进行政审和资格审核。
4. 落户审批
审核通过后,市人力社保局会将审批结果报送公安部门。
5. 办理户口
公安部门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或护照、审批函等材料到指定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三、其他说明
落户后,申请人的居留许可或就业证将被注销。
落户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可申请续签。
落户后,申请人可在北京市享受与本市户籍人员同等的待遇,包括教育、医疗、就业等。
非应届留学生上海落户条件
一、基本条件
持有有效的《中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无犯罪证明
二、工作条件
在上海市注册的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保
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相关,且符合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重点产业和岗位目录
工作满6个月以上
三、学历条件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0的高校
或者 学士学位,且毕业于世界排名前200的高校(本科期间成绩优异、具有突出表现)
四、年龄条件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五、其他条件
满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非应届优秀留学生落户实施细则》中其他规定的条件
特殊落户政策:
领军人才类: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奖励或荣誉称号,或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突出贡献的优秀留学生
急需紧缺人才类:紧缺人才目录内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留学生,或紧缺人才目录内工作满3年的学士学位留学生
社会保障类:缴纳上海市社保满7年、且无违法违纪行为的非应届留学生
流程:
1.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落户申请
2. 单位审核并同意后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落户申请材料
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发放《上海市居住证》
4. 申请人凭《上海市居住证》到居住地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
注:以上条件仅供参考,具体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