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留学生人才引进政策(2023年)
一、目标
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提升山西省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转型升级水平。
二、适用范围
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且毕业不超过5年的留学人员。
三、引进方式
1. 直接引进
(1)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可直接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申请。
(2)经审核通过后,给予留学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相关待遇。
2. 委托引进
(1)用人单位委托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发出引进函。
(2)留学人员持引进函向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四、优惠待遇
1. 安家补贴
(1)博士:20万元/人
(2)夫妻双方均为博士:30万元/户
2. 住房补贴
(1)博士:60万元/人
(2)夫妻双方均为博士:80万元/户
3. 科研启动经费
(1)博士:50万元/人
(2)夫妻双方均为博士:80万元/户
4. 税收优惠
博士享受个人所得税全额免征5年。
5. 子女教育
留学人员子女可优先就读山西省优质中小学。
6. 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应为留学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五、申请流程
(1)填写《山西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申请表》。
(2)提交以下材料:
(1)博士学位证书及成绩单
(2)护照及签证复印件
(3)出生公证
(4)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
(5)其他相关材料
(3)提交申请材料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联系方式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山西留学生人才引进政策2023公告
一、引进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留学生: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已取得国外的永久居留权;
在国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历(含在读),专业与我省产业发展方向相匹配;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有意愿回国从事相关工作。
二、引进方式
直接引进:留学生可自主联系用人单位洽谈就业,由用人单位直接聘用。
人才市场对接:留学生可通过山西省留学生人才市场、省外留学生人才市场等渠道与用人单位对接。
政府推荐: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会根据我省产业发展需求,推荐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到相关用人单位。
三、支持措施
1. 落户补贴
获得学士学位:10万元
获得硕士学位:15万元
获得博士学位:20万元
2. 购房补贴
获得学士学位:5万元
获得硕士学位:8万元
获得博士学位:10万元
3. 就业补贴
博士毕业生:每月3000元,发放36个月
硕士毕业生:每月2000元,发放36个月
本科毕业生:每月1500元,发放24个月
4. 子女入学保障
留学生子女可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教育资源,优先安排编入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公办学校。
5. 人才公寓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申请入住省级和市级人才公寓,享受租金减免等优惠政策。
四、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材料:留学生本人需提交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语言能力证明等材料,并填写《山西省留学生人才引进申请表》。
2. 资格审核: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
3. 认定发证:经审核合格的留学生,将获得《山西省留学生人才引进认定证》。
4. 享受政策待遇:凭《认定证》可享受相应的支持措施。
五、注意事项
本政策适用于2023年1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留学生。
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相关资格。
以上支持措施由省级和市级财政分担。
本政策由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山西省教育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电话:
邮箱:
山西省留学生回国创业优惠政策
1. 资金扶持
向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创业项目提供最高 200 万元的无偿资助。
对留学生创业团队提供最高 50 万元的股权投资。
设立留学生创业基金,为留学生创业提供无抵押、免担保的贷款。
2. 场地优惠
提供免费或优惠的办公场所和创业孵化器。
优先安排留学生创业企业进入科技园、产业园。
3. 税收优惠
对留学生创业企业的前 3 年经营所得税减免 50%。
对留学生创业企业进口自用的设备、原材料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4. 人才引进
引进留学生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子女教育补贴等。
为留学人员创办企业提供绿卡、户籍等政策支持。
5. 科技创新
支持留学生参与科技创新项目,提供研发经费、技术指导和市场对接。
设立留学生技术转移中心,促进留学生科研成果转化。
6. 国际交流
举办留学生创业大赛、论坛和展览,促进留学生与国内外创业者的交流合作。
与海外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引进留学生创业项目和技术人才。
申请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持有境外留学经历证明。
创业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科技创新要求。
创业团队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申请流程
1. 向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 科技主管部门受理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
3. 公示评审结果,发放资助款项或提供优惠政策支持。
山西省2023年留学生人才引进政策
一、目的
促进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吸引和集聚海外优秀留学生人才。
二、适用范围
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在国外取得博士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或者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留学生。
三、人才认定条件
申报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国外正规高校博士以上学历学位,或者硕士研究生学位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本科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博士生不超过50周岁);
4.具有满足岗位需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
5.身体健康,无妨碍履行工作职责的疾病或者缺陷。
四、引进渠道
1.山西省教育厅接收教育部统一分配的留学生配额;
2.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过省外引才计划招引留学生;
3.各市(区)政府通过海外引才活动招引留学生。
五、引进方式
1.事业单位:面向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公开招聘,经考核录用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企业单位:通过市场化方式招引留学生,签订劳动合同。
六、优惠政策
1.落户政策
引进的留学生可落户山西省。
2.安家补贴
符合条件的引进留学生,可获得一次性安家补贴:
博士生:10万元;
硕士生:8万元;
本科生:5万元。
3.住房保障
引进的留学生可享受本地住房保障政策。
4.子女就学
引进留学生的子女可享受本地子女同等教育待遇。
5.科研支持
引进的留学生可享受省级科研项目资助、人才计划等支持政策。
6.税收优惠
符合条件的引进留学生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七、管理服务
1.人才管理: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引进留学生的人才管理工作。
2.服务保障:各市(区)建立留学生服务保障体系,为留学生提供生活、就业等方面的服务和支持。
八、责任要求
1.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留学生人才引进工作,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
2.各用人单位要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为留学生提供施展才华的平台。
3.引进留学生要严格按照本政策执行,杜绝弄虚作假、滥竽充数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