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小学生留级条件
根据《厦门市义务教育条例》(2022年修正)相关规定,小学生留级条件如下:
一、小学阶段
1. 学习成绩
(1)语文、数学两科期末成绩均低于65分;
(2)学科平均成绩低于55分,且有下列情形的任一项:
任一学科期末成绩低于50分;
任一学科期中和期末成绩均低于65分;
学习态度不端正,平时作业不认真完成或经常缺交作业。
2. 出勤情况
(1)无故旷课超过30天;
(2)因病或其他正当理由缺课超过60天,且学习成绩不合格。
3. 行为表现
(1)触犯校纪校规,情节严重,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的;
(2)品德表现不良,经常受到批评教育,且不思悔改的。
二、高年级升学
1. 六年级升初中
(1)小学阶段未留级;
(2)品德表现合格;
(3)学习成绩合格(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平均成绩均在60分以上)。
三、其他规定
(1)留级决定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并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对因身体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学习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暂缓留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3)留级学生在下一年级就读时,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辅导和管理。
申请留级的相关手续
1. 提出申请
家长向学校提出留级申请,并填写《小学生留级申请表》。
2. 班主任意见
班主任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行为表现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提出是否同意留级的意见。
3. 学校审核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相关规定做出是否批准留级的决定。
4. 审批结果通知
学校将审批结果通知家长和学生。
留级后需要办理的手续
1. 重新编班
学生根据留级后的年级重新编入新班级。
2. 教材发放
家长领取留级后所学年级的教材。
3. 学籍变动
学校向相关部门申报学生留级学籍变动情况。
温馨提示
一般情况下,小学生留级需要学生和家长自愿申请。
学校在审核留级申请时,会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心理状况、家庭情况等因素。
留级后,学生需要重新参加下一年级的课程学习,家长应做好相应的支持和辅导。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小学生留级条件如下:
一至三年级
语文、数学两科均不及格,其中语文或数学不及格者,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留级。
四至六年级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两科不及格
品德与社会不及格
体育不及格且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的
其他情况
因特殊原因(如生病、家庭变故等)影响学习,经学校批准,可以酌情留级。
学生自愿留级,经学校和家长同意,也可以留级。
注意:
留级一般在学期末进行。
留级后,学生需重新学习上一年级课程。
学校在做出留级决定前,需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情况、身体状况和家庭情况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