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留学生人才引进补贴
补贴对象:
已取得国外知名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水平的留学生
首次来深就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补贴标准:
硕士研究生:5万元
博士研究生:10万元
申请条件:
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
在留学生服务管理系统完成身份认证
与深圳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承诺在深圳市就业满2年(在职博后人员可享受此补贴,但需承诺毕业后在深圳市就业满2年)
申请流程:
1. 登陆留学生服务管理系统(注册账号。
2. 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3. 提交申请后,系统将自动审核。
4. 审核通过后,补贴将发放至用人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
材料清单: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劳动合同(复印件)
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其他相关材料(如技能证书、获奖证明等)
注意事项:
申请者须在取得国外学位或完成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后1年内提出补贴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可同时申请该补贴和深圳市人才安居补贴。
补贴为一次性发放,不得重复申请。
补贴申请人信息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追回已发放补贴并取消后续申请资格。
联系方式: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
传真:
邮箱:
深圳2023年留学生人才引进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在深圳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引进符合条件的境内外高层次留学生人才,可享受以下补贴:
二、补贴标准
1. 留学生博士后
博士后本人:30万元/人/年,连续资助3年
博士后工作站:100万元/个/年,连续资助3年
2. 留学生博士
博士本人:20万元/人/年,连续资助3年
引进单位:10万元/人/年,连续资助3年
3. 留学生硕士
硕士本人:10万元/人/年,连续资助3年
引进单位:5万元/人/年,连续资助3年
4. 留学生本科
本科本人:5万元/人/年,连续资助3年
引进单位:2.5万元/人/年,连续资助3年
三、补贴条件
1. 人才条件
境内外高校博士、硕士或本科毕业。
所学专业与引进单位拟聘岗位相匹配。
未享受过深圳市其他人才补贴政策。
博士后须到经认定的博士后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 单位条件
在深圳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
具备吸纳、培养和使用留学生人才的条件。
四、申请程序
1. 引进单位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提交申请材料。
2. 市人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市人社局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公示。
4. 公示无异议后,市人社局发放补贴。
五、其他规定
补贴资金应主要用于留学生人才的薪酬福利、科研经费等支出。
留学生人才在引进单位工作期间不得兼职。
引进单位应履行为留学生人才提供良好的人才培养、职业发展和生活保障等方面的义务。
市人社局将对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行为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相关链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留学生人才引进补贴申请流程
1. 符合申请资格
具有国外知名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已在深圳落户或符合落户条件
满足其他申请条件,如工作经历、行业领域等
2. 申请材料准备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护照复印件
落户证明或落户材料清单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 申请渠道
线上申请:登录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服务平台(选择“人才引进服务”→“留学生引进”,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上传材料。
线下申请:前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大厅或各区人才服务中心(咨询电话:12333)提交申请材料。
4.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并上传材料
审核部门进行材料审核
审核通过后,发放人才引进补贴
5. 补贴发放
一次性补贴:
博士:10万元/人
硕士:5万元/人
生活补贴:
分为两档,每月发放3000元或6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6个月。
注意事项:
申请时需提交真实有效材料,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申请资格。
补贴申请成功后,需按照合同约定在深圳工作满一定年限。
补贴发放时间和发放方式以官方通知为准。
深圳留学生人才引进补贴政策
一、适用对象
取得国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在海外学习期间连续学习时间不少于2学年,毕业后回国后首次在深圳就业的留学生(以下简称“留学生人才”)。
二、补贴标准
硕博人才:一次性补贴15万元
本科人才:一次性补贴5万元
三、补贴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或已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在海外学习期间连续学习时间不少于2学年;
毕业后回国后首次在深圳就业,且与深圳企业或机构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符合深圳市人才发展有关政策规定。
四、申请程序
1. 登录“深圳市人才服务平台”(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
2. 填写《深圳市留学生人才补贴申请表》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 提交申请,由企业或机构进行初审。
4. 初审通过后,提交至区(新区)人才工作部门进行审核。
5. 区(新区)人才工作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
6. 复核通过后,拨付补贴至个人账户。
五、所需材料
《深圳市留学生人才补贴申请表》
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
海归人员证明
劳动(聘用)合同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注意事项
补贴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补贴申请应在回国后6个月内提交。
已享受其他留学生补贴政策的人员不可重复享受本补贴。
七、联系人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处:
各区(新区)人才工作部门:详见深圳市人才安居服务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