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留学经历的档案材料:
1. 学历证明
国外大学学位证书 或 毕业证明书(通常由学校颁发,需加盖印章)
2. 成绩单
官方成绩单(通常由学校颁发,需加盖印章)
外文成绩单 应附上经公证的 中文翻译件
3. 录取通知书
原件或复印件,需学校盖章
4. 在外学习证明
学生证(需学校盖章)
学生签证(已失效的也可)
居住证明(如住宿发票、水电费账单)
5. 其他证明材料
出境记录(护照或身份证上的出入境记录)
回国报到证明(由国内接收单位出具)
就业证明(在留学期间获得的工作证明)
注意:
所有材料 应原件或复印件齐全,且需 加盖学校印章 或经 公证。
对于 中介机构 办理的留学,应提供 中介机构盖章 的材料。
如 材料不齐全,可向留学服务中心或相关部门咨询补办。
档案证明 需由 人事部门或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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