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
定义:
“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是指在国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已回国工作一定年限,取得一定学术或技术成果的人才。
分类:
青年拔尖人才:回国后3年内,在科技创新、工程技术、新兴产业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或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领军人才:回国后5年内,在科技创新、工程技术、新兴产业方面取得国际领先或国内顶尖成果,具有引领学科发展、促进产业升级能力的人才。
特聘专家:回国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科技创新、工程技术、新兴产业方面具有国际领先或国内顶尖水平,能带动所在单位发展的人才。
政策支持:
国家为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提供一系列政策支持,包括:
科研经费支持:提供启动费、科研经费资助,支持人才开展科研工作。
住房补贴:提供住房补贴或安家费,解决人才在国内的住房问题。
子女入学支持:子女入学享受优先安置政策,解决子女教育问题。
创业资助:提供创业资助,支持人才回国创业。
税收优惠:享受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务负担。
社会保障:享受与国内人才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包括医疗、养老保险等。
培养机制:
引进机制:通过各种渠道引进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如人才招聘会、宣讲会、海外人才招募计划等。
培养机制:为人才提供培训、指导和交流机会,帮助其提升学术能力和职业发展水平。
激励机制:通过奖励、表彰和晋升等方式激励人才,营造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氛围。
意义:
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对于我国科技创新、经济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促进科技发展:带来先进技术、新思想和国际视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推动产业升级: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培养高层次人才:为国内培养高层次人才提供了示范和榜样,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提升国际竞争力:增强我国在国际科技和人才领域的竞争力,提升综合国力。
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资助计划
单位:东北大学
年份:2023
项目简介
东北大学为吸引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来校任职,特制定该资助计划,面向符合条件的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博士毕业且具有高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的留学人员提供资助。
资助对象
国外或国内高水平大学博士毕业,且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 3 年(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在国外或国内高水平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具有助理教授以上职称,且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好的科研业绩。
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
资助内容
提供年薪不低于 50 万元的税前工资,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提供不少于 100 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用于开展独立科研工作。
提供人才公寓,解决住房问题。
提供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生活服务保障。
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东北大学人才引进系统(进行在线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个人简历
学位证书和成绩单
研究论文或科研成果
研究计划
两封专家推荐信
评审流程
初审:由东北大学相关学院和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面试:初审合格者将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
评审:面试结束后,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面试情况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注意事项
资助期限为 5 年。
受资助人员需在东北大学全职工作,并承担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任务。
受资助人员需在资助期内做出符合岗位要求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贡献。
联系方式
人才引进办公室
电话:
邮箱:
“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暑期为国服务志愿团”
目标:
吸引和动员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为国家发展贡献专业技术和智慧
搭建留学回国人才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的沟通合作平台
激励留学回国人才回馈祖国,服务社会
活动内容:
对接政府和企业需求: 组织志愿团与政府部门、企业、科研机构深入对接,了解其技术需求和发展问题
专业技术服务: 志愿团成员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技术咨询、项目评估、应用研发等专业技术服务
社会公益活动: 组织志愿团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如科技支农、教育扶贫、医疗救助等,用科技成果惠及民生
交流研讨会: 举办交流研讨会,促进留学回国人才与政府、企业、社会各界代表深入交流,探讨国家发展和人才引进政策
参观考察活动: 组织志愿团参观考察国家重点实验室、科技园区、产业基地等,了解我国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现状
报名条件:
拥有博士或硕士学位,并具有海外留学经历
在科学、技术、工程、医学、管理等领域有较高的专业水平
热爱祖国,服务社会,并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志愿服务工作
活动时间:
每年暑假期间,具体时间视实际情况而定
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与活动的留学回国人才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在线提交报名表: (提供报名链接)
电话咨询: (提供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 (提供邮箱地址)
审核流程:
报名截止后,组委会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候选人将进入面试环节。最终入选的志愿团成员将获得相关培训和任务分配。
四川省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认定标准
一、基本条件
获得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颁发的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所获学位为全日制学习取得;
留学期间学习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8个月;
无违法违纪行为,社会信誉良好。
二、认定类别和条件
1. A类人才
在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从事博士后研究或担任研究人员,取得较高学术成果。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在国际知名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3篇以上,论文被SCI/SSCI/EI检索;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资助,经费额度50万元以上,且担任项目负责人;
在国际知名学术会议发表论文或作报告,并担任分会主席或大会报告人。
2. B类人才
在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在国际知名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2篇以上,论文被SCI/SSCI/EI检索;
在国家级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3篇以上,论文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收录;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资助,经费额度30万元以上,且担任项目主要参与者。
3. C类人才
在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取得硕士学位。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在国际知名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论文被SCI/SSCI/EI检索;
在国家级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2篇以上,论文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收录;
在国际或国家级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论文或作报告。
三、认定程序
1. 申请人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认定申请材料。
2. 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 认定结果公示。
4. 颁发认定证书。
四、有效期
认定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