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留学生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简章适用于暨南大学面向国际学生招收留学生的全部专业。
第二条 暨南大学留学生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统一招生、统一收费、统一管理的办法进行。
第二章 招生对象
第三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来华留学管理规定》及《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若干规定》的外国公民。
第三章 招生专业
第四条 暨南大学面向国际学生招收的留学生专业(按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第四章 学历层次和修业年限
第五条 学历层次和修业年限如下:
| 学历层次 | 修业年限(年) |
|||
| 本科 | 35 |
| 硕士 | 23 |
| 博士 | 36 |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暨南大学留学生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教学资源和发展需要确定,并报广东省教育厅备案。
第六章 申请时间和方式
第七条 申请时间:每年15月
第八条 申请方式:
1. 网上申请:登录暨南大学留学生招生在线申请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2. 邮寄申请:将申请材料邮寄至暨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七章 申请材料
第九条 申请材料:
1. 暨南大学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在线填写或下载打印);
2. 最高学历及成绩证明(中英文公证件);
3. 语言水平证明(汉语或英语);
4. 护照复印件;
5. 个人简历、学习计划、推荐信等其他支持材料;
6. 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八章 审核和录取
第十条 暨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择优录取。
第九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留学生学费按照广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章 奖学金
第十三条 暨南大学为优秀留学生提供奖学金,详情请咨询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十一章 入学报到
第十四条 被录取的留学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
第十五条 留学生报到时需持录取通知书、护照、签证等相关材料。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十六条 暨南大学有权对本简章进行解释和修改。
第十七条 本简章自2023年起执行。
联系方式
暨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55号明清园2号104室
邮编:510632
电话:+
传真:+
邮箱:
网站:
暨南大学2021年留学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暨南大学坐落于历史悠久的广州市,是一所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在中国教育史上有着悠久的传统和崇高的地位。学校以“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为校训,秉承“忠信笃敬”的校风,始终坚持“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治学风格。
二、招生专业
暨南大学面向留学生开设以下专业:
本科专业:
文史类:汉语言文学、英语、法学、新闻学、社会学、历史学
理工类: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建筑学、交通运输、风景园林
医学类:临床医学
硕士专业:
人文社科类:中国语言文学、翻译、国际关系、法学、经济学、管理学
理工类: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交通运输、风景园林、材料科学与工程
医学类: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三、招生对象
具有国外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身体健康,符合暨南大学留学生招生条件的非中国公民。
四、招生程序
1. 在线申请:登录暨南大学留学生招生信息网(注册账号并提交在线申请。
2. 材料审核:暨南大学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3. 缴纳学费: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按照通知书中的要求及时缴纳学费。
4. 办理签证: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向所在国家中国使领馆申请学习(X1)签证。
五、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根据不同的专业和学制有所不同,具体费用以暨南大学留学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
六、奖学金
暨南大学为优秀留学生提供各种奖学金,具体信息请查阅暨南大学留学生招生信息网。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基大学城暨南大学校本部留学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
传真:+
邮箱: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