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一、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设立的国家留学基金,主要资助优秀中国公民赴海外高校学习深造。2023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旨在支持中国候选人出国进行学士、硕士、博士等阶段的学习,促进中外教育交流与合作。
二、资助类型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学士学位留学
硕士学位留学
博士学位留学
博士后留学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
联合培养留学
三、资助范围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留学项目涵盖以下费用:
学费
生活费
国际往返旅费
保险费
签证费
安置费(部分项目)
四、申请条件
申请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中国公民
学历符合项目要求(本科、硕士、博士)
身体健康,无出国禁令
无违法犯罪记录
具备一定的英语语言能力(雅思或托福成绩)
获得境外高校的录取通知书
五、申请流程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申请流程一般如下:
1. 联系境外高校并获得录取通知书
2. 在 CSC 官网注册并提交申请材料
3. 院校审核及推荐
4. 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5. 获得资助通知
六、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根据留学国家、项目类型和留学阶段不同而有所差异。详情请参考 CSC 官网公布的具体资助标准。
七、联系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9 号
电话:
邮箱:
官网:
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浙江大学
一、选派类别与资助标准
1. 国家公派留学
资助对象: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为我校)
资助标准:
奖学金:1,000美元/月(美国、加拿大)、800美元/月(西欧、澳大利亚)、600美元/月(其他国家)
学费补助:最高320万日元/年(日本)、15,000欧元/年(德国)、10,000英镑/年(英国)、20,000美元/年(美国)
生活补助:每月3,000元
住宿补助:3,000元/次(或按实际住宿费用据实支付,最高3,000元)
医疗费补助:15,000元/年
出国前培训费:5,000元/人
国际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报销
保险费:每年5,000元
2. 校企合作公派留学
资助对象: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为我校)
资助标准:按双方约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1. 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和科研能力
2. 学业条件
博士研究生:已取得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并完成第一学年学习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已取得我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资格并完成第一学年学习
三、申请程序
1. 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3月1日3月31日
网址:
2. 资格审查
材料提交:
身份证扫描件
护照扫描件
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研究计划(中英文)
在职人员的单位同意出国学习证明
时间:2023年4月1日4月15日
3. 学校评审
专家评审:由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主要考察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外语能力、研究计划等
面试: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出国动机和留学目标
4.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示和审批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和审批
四、派遣管理
1. 派出管理
学校负责公派留学人员的派出、管理和服务工作
公派留学人员须按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出国留学协议书
公派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须遵守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2. 回国管理
公派留学人员学成后应按协议书规定回国服务
回国后,应按规定将护照、留学证件、出国留学人员登记表、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上交的材料等上交学校
学校将对回国人员进行回国服务期限管理
五、其他
公派留学人员的出国时间一般为每年9月或2月
学校将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标准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公派留学人员的资助标准
本简章由浙江大学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单位:浙江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玉泉校区紫金港校区行政楼201室
电话:
邮箱:
70000人
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留学工作的决策部署,支持广大优秀人才出国深造,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现发布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一、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资助内容包括:
1. 奖学金:资助对象在留学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国际旅费等基本费用。
2. 学费减免:资助对象获得留学所在国家或院校的学费减免。
3. 其他资助:根据特定项目或专业领域,提供语言培训、研究经费、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资助。
二、资助对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 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拟申请国(地区)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或在读证明。
3.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项目指南中规定的具体资助对象条件。
三、选派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项目主要包括:
1. 公派研究生项目
2. 公派访问学者项目
3. 公派高级研修项目
4. 公派中长期青年人才项目
5. 公派创新团队国际合作项目
6. 其他项目(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动态调整)
四、申请流程
1. 网上报名:申请人通过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和材料提交。
2. 资格审查: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项目指南要求,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 专家评审: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申请人进行学术评审。
4. 公示及审批: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并报教育部审批。
5. 资助通知: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资助通知书发放给获资助人员。
五、时间安排
1.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日6月30日
2.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4月1日7月31日
3. 专家评审时间:2023年8月1日9月30日
4. 公示及审批时间:2023年10月1日12月31日
5. 资助通知书发放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4年2月29日
六、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应真实、准确地填写申请材料,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不全者,将取消申请资格或撤销资助。
2.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选派,并接受社会监督。
3. 获资助人员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管理规定,完成留学任务。
4.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如有调整,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联系人: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电话:
传真:
邮箱: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