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海外留学认证材料
一、基本材料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经过公证或认证)
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需经过公证或认证)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如学习期间护照有变更,需提供变更后的护照)
留学期间使用的有效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期间的学习计划、论文或成绩单等其他证明材料(如适用)
二、认证费
160元人民币/份
三、提交方式
线上提交:访问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注册账号并上传材料。
线下提交:前往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各省级代理机构提交材料。
四、受理时间
一般为 20 个工作日,自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计算。
五、认证范围
在国外取得的 学士、硕士、博士 学位。
在国外进行的 非学历教育(如进修、培训等)。
六、认证用途
证明海外学习经历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申请国内就业、升学、职称评定等。
办理户口、签证等手续。
七、注意事项
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公证或认证由中国驻外使领馆、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或国际公证机构出具。
提交材料后,需耐心等待认证结果。认证完成会收到通知短信或邮件。
认证结果有效期为 5 年。
认证材料一经提交,不可退回。
国家教育部海外留学认证中心证明
证明编号: [编号]
姓名: [姓名]
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
证件类型: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留学国家/地区: [留学国家/地区]
留学院校: [留学院校]
留学专业: [留学专业]
留学起始日期: [留学起始日期]
留学结束日期: [留学结束日期]
留学学历学位: [留学学历学位]
认证等级: [认证等级]
认证有效期: [认证有效期]
说明:
1. 本证明仅对上述留学信息进行认证,不涉及留学资格、留学经历和留学成绩的认证。
2. 本证明仅用于中国国内使用,不具有国际法效力。
3. 本证明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国家教育部海外留学认证中心。
国家教育部海外留学认证中心
盖章:
日期: [日期]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海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申请材料:
1. 申请表
登录中国留学网(下载填写
2. 身份证明
有效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3. 学历学位证书
国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若证书为英文以外语种,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官方翻译件
4. 成绩单
国外获得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若成绩单为英文以外语种,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官方翻译件
5. 护照签证页复印件
完整包含个人信息、签证信息及出入境记录的护照签证页复印件
6. 外方院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学校在册证明或学习经历证明
课程描述或教学计划
学校基本情况介绍
7. 其他辅助材料
研究生需提交发表论文或证明材料
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北京窗口或驻外办事处
邮寄递交: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17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管理处,邮编:100034
寄送材料前请致电中心咨询投递方式,请勿直接投递。
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证书、成绩单、护照签证页复印件需由申请人当面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递交材料前请仔细检查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认证材料一般需15个工作日完成,具体时间因申请数量及材料情况而异。
认证完成后,申请人可凭取件单到指定地点领取认证结果。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SCSE)海外留学认证材料
1. 申请表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
2. 护照
护照原件及清晰复印件(含个人信息页、签证页和所有出入境章页)
3. 留学签证
有效的留学签证原件及清晰复印件
4. 学位证书
学位证书原件及清晰复印件
5. 学历证明
成绩单原件及清晰复印件
在读证明或毕业证明原件及清晰复印件
6. 户口本
户口本原件及清晰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7. 其他证明材料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录取通知书、在学证明或毕业证书等材料
联合办学项目:联合办学项目的录取通知书、在学证明或毕业证书等材料
在职人员留学:工作单位的人事证明、公派留学单位派遣函等材料
来华留学生:来华留学生身份证明、在华学习证明等材料
提示:
所有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
材料必须清晰、完整、真实。
提供翻译件的,必须由正规翻译机构翻译并盖章。
如申请认证的留学经历涉及多个国家/地区,需提供每个国家/地区的相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