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区而异,具体收费标准请咨询当地高中学校或教育局。
高中学校保留学籍收费标准文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高中学校保留学籍收费行为,保障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文件。
第二条 本文件适用于全市所有公办和民办高中学校。
第二章 收费项目和标准
第三条 高中学校保留学籍收费项目和标准如下:
| 项目 | 收费标准 |
|||
| 保留一年学籍 | [金额] 元/年 |
| 保留两年学籍 | [金额] 元/年 |
| 保留三年学籍 | [金额] 元/年 |
第三章 收费依据
第四条 高中学校保留学籍收费的依据为:
学生因特殊情况(如生病、家庭困难等)无法按时入学或继续就读;
学生因出国留学或参加国际竞赛等需要保留学籍;
学生因其他特殊原因经学校批准后保留学籍。
第四章 收费程序
第五条 学生申请保留学籍,须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 学校收到申请后,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向学生出具保留学籍证明。
第七条 学生缴纳保留学籍费后,方可获得保留学籍资格。
第五章 退费规定
第八条 以下情况学生可办理退费:
学生已按时入学或继续就读;
学生未经批准擅自退学;
学校因其他原因取消学生保留学籍资格。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高中学校保留学籍收费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条 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违反本文件的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文件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办理高中保留学籍手续的步骤:
1. 准备材料:
保留学籍申请表(由学校提供或自行下载)
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
学业成绩证明
其他学校要求的材料
2. 提交申请:
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原高中领取并填写保留学籍申请表。
将准备好的材料连同申请表一起提交给学校。
3. 等待审核:
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批准保留学籍。
审核时间因学校不同而异。
4. 办理手续:
申请获批后,学生需按照学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手续可能包括缴纳保留学籍费用、签订保证书等。
5. 保留学籍期间:
学生保留学籍后,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原高中继续学业。
保留学籍期间,学生不能在其他学校注册或参加考试。
注意事项:
各高中保留学籍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学校。
保留学籍的时间一般为一年,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保留学籍期间,学生仍需遵守原高中的校规校纪。
如果在保留学籍期间不返回原高中继续学业,保留学籍将失效,学生需要重新入学或办理毕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