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公费留学生政策
一、资助对象
具有中国国籍,身心健康。
获得首都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符合首都师范大学公费出国留学人员选拔条件。
二、资助内容
学费、生活费、住宿费、医疗保险费。
往返机票费(入学时一次性发放)。
三、资助期限
硕士研究生:一般为2年。
博士研究生:一般为3年。
四、选拔程序
提交申请材料: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于申请截止日期前,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材料。
院系初审:院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筛选出符合选拔条件的候选人。
校级选拔: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和综合素质考察,确定公费留学生名单。
五、管理办法
公费留学生必须遵守首都师范大学和留学目的国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和学校声誉。
公费留学生应专心学习,按时完成学业。
公费留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应回国服务。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提前回国或转校。
公费留学生在留学期间如有违法违纪或其他不当行为,学校有权取消其公费留学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
邮箱: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05号
首都师范大学公费留学生政策
申请资格:
已被首都师范大学录取为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的中国籍公民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出国留学相关规定
资助类型: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资助类型包括:
A类:支持攻读哲学、博士学位
B类:支持攻读硕士学位
资助内容:
学费减免
生活补贴
医疗保险
国际旅费(往返一次)
安置费
科研补助(博士生)
申请流程:
1. 预选:符合资格的申请人由所在学院推荐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 校内评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校内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校内拟公派推荐名单。
3. 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拟公派推荐名单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评审,确定最终公派名额。
4. 录取:收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的正式录取通知后,申请人即可办理相关出国手续。
注意事项:
公费留学生必须遵守国家留学基金委和首都师范大学的有关规定。
公费留学生学成后必须按时回国服务。
公费留学生在国外期间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国家声誉或利益的行为。
相关文件:
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管理办法
首都师范大学公费出国留学资助管理办法
首都师范大学公费留学生政策
政策发布日期: 2022年6月1日
面向对象:
在我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
政治思想素质好,学习成绩、科研能力优秀,身体健康
具有良好的英语语言能力,满足申请留学所在国家或地区语言要求
未在境外公派留学过(以持有的留学签证签发时间为准)
资助内容:
学费减免
生活费补助:根据留学国家或地区的实际情况,由学校发放适当补助
住宿费补助:根据留学国家或地区的实际情况,由学校发放适当补助
医疗保险补助: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为公费留学生办理境外医疗保险
往返机票补助:学校一次性发放,包括从北京到留学目的地往返机票费用
论文指导费补助:博士研究生在留学期间的论文指导费由学校按照规定发放
留学期间的综合意外保险补助:学校为公费留学生办理综合意外保险
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材料:
《首都师范大学公费留学生申请表》
个人简历
学术成绩单
外语水平证明
导师推荐信
研究计划书或博士论文提纲
2. 学院初审:
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
3. 学校复审:
学校成立复审小组,对通过学院初审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确定公费留学生名单
4. 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校向拟录取的公费留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5. 办理留学手续:
公费留学生根据录取通知书办理留学手续,包括申请签证、预订机票等
其他规定:
公费留学生在留学期间应遵守留学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服从学校的管理规定
公费留学生应按时完成学业,不得擅自延长学习期限
公费留学生学成归国后,应根据学校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
公费留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得转学、转专业或留学国家或地区
违反本政策规定的,学校将取消其公费留学生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