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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8号中国科技会堂西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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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条件
申请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学业优秀,科研或专业技术能力突出
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考试要求
获得公派出国留学资格
留学国别和专业
留学国别: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相关高校和研究机构合作,确定每年公派留学计划项目。
专业领域:包括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农林医药、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多个学科。
资助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公派出国留学生提供全额资助,包括学费、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医疗保险等。
项目类别
博士研究生项目:资助博士研究生赴国外学习和攻读学位。
联合培养项目:资助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外参加联合培养项目。
高级进修项目:资助教师、研究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赴国外进修和交流。
短期访学项目:资助教师、研究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赴国外进行短期访学研究。
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指定的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个人信息、学历证明、科研成果、外语水平证明等。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公派留学人选。
其他注意事项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须签订出国留学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期间须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并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形象。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后须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服务期或偿还资助费用。
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CSC)申请条件
通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身心健康,能适应国外学习和生活环境。
已获得或即将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
具有较好的英语或其他留学国家语种水平。
细分条件:
博士生:
在中国境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学术研究,并已发表在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期刊上。
申请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委培、定向或已在国外学习过的申请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硕士生:
大学本科毕业或已获得学士学位,专业与申请项目相关。
申请时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委培、定向或已在国外学习过的申请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访问学者:
在中国境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从事相关专业教学或科研工作,且已取得一定成果。
申请时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聘岗位可适当放宽)。
特殊要求:
委培、定向项目有特殊要求,详见相关招生简章。
资助期限内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资助期满后,须回国在原单位或国家重点行业、领域工作两年以上。
获得国家公派资格后,不得同时享受其他留学资助。
申请材料:
在线申请系统生成的申请表
护照首页扫描件
最高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扫描件
成绩单扫描件
英语或其他留学国家语种水平证明扫描件
推荐信
研究计划或学习计划
其他相关材料(如学术成果、工作证明等)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资助标准
留学类型 | 资助标准
||
博士生 | 34 年,每年约 18 万元人民币
硕士生 | 23 年,每年约 12 万元人民币
本科生 | 4 年,每年约 8 万元人民币
资助内容
学费资助:按留学所在国(地区)实际学费标准资助,一般不超过人民币 10 万元/年。
生活费资助:根据留学所在国(地区)的生活费水平确定,标准如下:
发达国家:每月约 美元
发展中国家:每月约 600900 美元
国际旅费:根据留学所在国(地区)的距离确定,分为 2 级:
一级国家(美国、加拿大、西欧等):约 1.5 万元人民币
二级国家(亚洲、拉美等):约 1 万元人民币
境外综合保险:涵盖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紧急救援保险等。
其他资助:包括教材费、论文发表费、科研考察费等,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申请。
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留学所在国的正式录取通知书。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出国留学生活。
符合留学基金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流程
1.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留学基金委网站提交申请。
2. 留学基金委对申请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3. 申请人参加公派留学人员选拔考试。
4. 留学基金委根据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注意事项
资助金额根据国家财力状况和留学形势适时调整。
资助对象不得同时享受其他公派留学资助。
留学人员回国后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服务国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