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父母探亲签证 (DP)
父母可以申请 DP 签证在香港探望在香港就读或工作的子女。
签证有效期可长达 3 个月。
需要提交子女在港居住或工作的证明文件。
申请要求:
子女是香港永久居民或持有有效的逗留签证。
子女年满 18 岁。
父母身体健康。
没有犯罪记录。
申请程序:
向香港入境事务处提交申请。
提供所需文件。
支付相关费用。
注意事项:
父母不能在香港工作或学习。
父母可以在香港延长逗留期,但需要在签证到期前申请。
申请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获得批准。建议提前提交申请。
子女在香港读书,父母办理探亲签证的流程
1. 申请材料
有效护照
两张近期的护照大小相片
子女在香港读书的证明(例如学生证、录取通知书)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例如出生证明、户口本)
父母的经济能力证明(例如银行存款证明、工资单)
香港邀请函(由子女提供,说明探亲目的、逗留期限和住宿安排)
已填写并签署的签证申请表(ID995表格)
2. 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通过香港入境事务处的网上系统提交申请。
亲临申请中心:前往离你最近的香港入境事务处申请中心递交申请。
3. 申请费用
标准处理时间:港币560元
急件处理时间:港币2,000元(可在递交申请当天领取签证)
4. 审理时间
标准处理时间:约4至6周
急件处理时间:通常当天可领取签证
5. 签证有效期
探亲签证的有效期为3至6个月,具体取决于申请人的情况。
6. 注意事項
签证申请可能被拒绝,因此建议提前申请,以避免延误。
请确保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签证获批后,父母需在签证有效期内入境香港。
在香港期间,父母不可从事任何有偿工作。
根据香港的现行政策,持有以下签证类型的家长可以在香港陪伴孩子上学:
逗留签证(依亲)
此签证适用于在香港就读全日制课程的学生之父母或监护人。
有效期与学生签证相同,最长为 3 年。
持有此签证的家长可以合法在香港工作。
逗留签证(陪读)
此签证适用于在香港就读中小学的 12 岁以下学生之父母或监护人。
有效期与学生签证相同,最长为 3 年。
持有此签证的家长不得在香港工作或参与任何有偿活动。
注意事项:
申请上述签证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例如孩子的学生签证、亲子关系证明等。
签证的最终批准权在于香港入境事务处。
签证有效期内,家长必须与孩子同住。
可以
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规定,父母可以以访客身份申请来港探亲。
申请条件:
父母与在港就读的子女有真实、密切的亲属关系
子女持有有效的学生签证
父母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支付旅途和在港期间的费用
不会在港从事任何形式的受薪工作或业务
申请材料:
父母的护照和身份证复印件
子女的护照和学生签证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本)
父母的经济能力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收入证明)
子女在港的住宿证明(如学生宿舍证明、租房合同)
申请流程:
1. 登录香港入境事务处网站下载申请表
2. 填写申请表并准备所需材料
3. 将申请表和材料递交至香港入境事务处
4. 等待受理结果
注意事项:
访客签证的有效期通常为3个月,可以根据需要申请延期
父母在港期间不得从事任何受薪工作或业务,否则将被视为违法
访客签证不适用于申请在港逗留超过6个月的情况,需要申请其他类型的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