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学历公证所需材料:
1. 原件或经认证的复印件
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
成绩单(如有)
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2. 翻译件(如有必要)
如果留学证书不是中文,则需要提供经过认证的中文翻译件。
3. 申请表
公证处提供的公证申请表,需填写准确、完整。
4. 公证费
根据公证处的规定缴纳公证费。
5.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具体视公证处要求而定)
有效的居留证
与公证事项相关的其他文件
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他人办理)
注意:
公证处可能会要求提供其他材料,如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文件、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提前了解公证处的要求并准备相应的材料,可以节省办理时间。
保留好公证后的材料,以便将来使用。
所需材料和证件:
1. 留学学历原件
留学毕业证书(原件)
留学学位证书(原件)
成绩单(原件)
2. 身份证或护照
身份证原件(内地居民)
护照原件(港澳台居民或外国公民)
3. 委托书(如委托他人代办)
委托书原件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4. 申请表
公证处提供的申请表(填写完整)
5. 其他材料(如适用)
留学签证页
留学护照章
户口本复印件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明、学习证明等)
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公证处会在核对后归还。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公证无法办理或延期办理。
公证需要一定时间,请提前办理。
公证费用根据公证处规定收取。
不同公证处可能会有细微差异,具体以公证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