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选调生属地限制
取消户籍、生源地等对选调生报考资格的限制。
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各地选调生。
降低选调生报考门槛
降低选调生报考学历要求,允许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
取消选调生报考年龄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留学生报考。
完善选调生培养体系
加强对留学生选调生的专业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培养。
为留学生选调生提供必要的语言培训和文化融入服务。
探索建立留学生选调生导师制或帮扶制度。
拓宽选调生就业渠道
引导留学生选调生到基层一线、困难地区和艰苦行业任职。
鼓励留学生选调生发挥专业优势,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为留学生选调生提供晋升、交流等发展机会。
加强选调生管理
建立健全留学生选调生管理机制。
加强对留学生选调生的考察和评估。
完善选调生激励保障政策。
开放留学生选调生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3. 身体健康,符合职位要求的体检标准;
4. 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5. 具有良好的外语交流能力,能熟练使用英语或其他外语;
6. 符合选调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学历和学位要求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 所学专业与选调职位要求相匹配。
三、工作经历要求
1. 具有海外学习经历,且学习期间表现优异;
2. 具有在海外工作、实习或社会实践的经历,熟悉海外环境和文化;
3. 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流能力和适应能力。
四、选调范围
1. 符合基本条件和学历学位要求的留学生;
2. 在国内外高等院校取得学位的中国公民;
3. 在海外高校就读,尚未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的中国留学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五、报名和考试
1. 通过选调生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进行报名;
2. 参加笔试和面试;
3.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其他要求
1. 须按时参加选调生培训和相关活动;
2. 服从组织安排,按规定时间到选调单位报到;
3. 对通过选调程序录用的留学生,其档案由原单位转至选调单位;
4. 对于未通过选调程序录用的留学生,其档案仍由原单位管理。
开放留学生选调生的条件:
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以上学历;
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截至报名当年7月1日)。
特殊要求:
留学生须持有国外正规高校颁发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且获得学历学位的院校须在中国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上可查询;
须回国服务两年以上。
其他条件:
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实际情况,可对报名条件提出补充要求,具体以当地发布的公告为准。
已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或选调生考试(含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且被录取的留学人员,不得再报考留学生选调生。
注意:
各省、市、自治区对留学生选调生的具体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务必以当地发布的公告为准。
具体选拔程序、考试科目、录取办法等信息,各省、市、自治区也会有所差异。
开放留学生选调生的条件通常包括:
基本条件: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优秀
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履职能力
学历条件: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重点大学本科生亦可考虑
专业条件:
符合选调计划招录专业的范围,一般包括经济学、管理学、理工科、教育学、医学等
语言条件:
具备较好的中文水平,能熟练运用中文进行书面和口头交流
留学经历条件:
留学国为教育部认可的高校
留学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
其他条件: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部分地区有不同规定)
健康状况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符合招录单位的其他具体要求
具体条件可能因地区、年份而有所调整,建议以发布的选调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