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
生活费津贴
博士生:2000欧元/月(欧美国家)、1500欧元/月(其他国家)
硕士生:1500欧元/月(欧美国家)、1100欧元/月(其他国家)
学费资助
根据留学国家和学校实际学费标准资助,最高不超过每年20万元人民币。
住宿费资助
实际住宿费(租金或校内住宿费)+10%补贴,最高不超过每月500欧元。
医疗保险资助
根据实际缴费金额核发,最高不超过每年1200欧元。
国际旅费资助
国际往返经济舱机票费用。
境内差旅费资助
留学人员出境前和回国后的国内差旅费,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核发。
离境前一次性安置补助
博士生:15000元人民币
硕士生:10000元人民币
在境外期间补助
在境外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因特殊原因发生的费用,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补助,最高不超过每年10000欧元。
回国安置补助
留学人员回国后,在就业地落户的,按博士生3万元人民币、硕士生2万元人民币标准给予一次性安置补助。
其他说明
上述资助标准为基本资助标准,根据留学国家、专业、学校和个人情况可能会有所调整。
留学人员在境外获得其他奖学金或其他资助,将相应扣减国家公派奖学金资助金额。
具体资助金额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为准。
因国家和留学项目不同,公派留学奖学金的发放时间会有所差异,一般提前发放时间如下:
教育部公派留学研究生奖学金:通常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 68 个月内发放。
省级政府公派留学奖学金:各省规定不同,一般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 24 个月内发放。
高校自主选派公派留学奖学金:各高校规定不同,通常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 13 个月内发放。
具体的发放时间以官方公布的通知为准,建议及时关注相关留学项目的官方网站或咨询负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