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高层次留学人员子女入学
政策依据: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细则的通知》(厦府办规〔2021〕66号)
适用对象:
高层次留学人员在厦门市居住并工作的子女。
高层次留学人员是指具有博士学位或博士在读资格,在国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从事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等领域研究工作的中国公民。
入学方式:
报名: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网上报名。
资格审核: 学校/区域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资格。
录取: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请人,由学校/区域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政策规定进行录取。
入学条件:
年龄: 符合对应年级的入学年龄要求。
户籍: 拥有厦门市有效户籍或经厦门市公安机关核准的居住证。
父母条件: 父母符合高层次留学人员认定条件。
招生计划:
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
录取程序:
学校/区域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资格审核。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学校/区域组织的笔试/面试。
学校/区域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资格审核结果,择优录取。
入学待遇:
享受与厦门户籍学生同等的入学待遇和教育资源。
可申请学费资助和生活补助等相关政策支持。
相关部门:
厦门市教育局
各区教育局/教育科
各学校
咨询电话:
厦门市教育局人事处:
各区教育局/教育科: 具体联系方式请咨询当地教育局/教育科
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外国国籍,且已取得中国绿卡。
2. 具有博士学位或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且在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从事过博士后研究。
3. 专业对口,符合厦门市产业发展需求。
二、具体认定条件
1. 教育经历要求
博士学位:取得国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颁发的博士学位,且专业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领域。
硕士学位+博士后研究经历:取得国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颁发的硕士学位,并在国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从事过至少2年的博士后研究。
2. 学术水平要求
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有其他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
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实践经验。
3. 年龄要求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
4. 其他要求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自愿回国从事科研、教学、创业或其他高层次人才工作。
在国外获得的技术成果或创业经验与厦门市产业发展高度契合。
注:
1. 认定工作由厦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 具体认定程序及其他相关事宜,请咨询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