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研究生公派留学项目
项目概况
新疆大学研究生公派留学项目是由国家教育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共同资助,旨在培养优秀的新疆少数民族研究生人才。该项目为研究生提供海外高校留学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资助机会。
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住户口或在新疆工作满3年。
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
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达到项目要求的英语或其他语种成绩。
身体健康,品德优良,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科研能力。
资助内容
学费:免除留学期间的学费。
生活费:按国家公派留学标准发放。
住宿费:按留学所在国公派留学学生住宿费标准发放。
医疗保险:按留学所在国公派留学学生医疗保险标准发放。
国际旅费:按规定标准报销往返国际旅费。
申请流程
1. 报名: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网站报名。
2. 初审: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笔试和面试阶段。
3. 笔试和面试:由新疆大学组织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外语水平、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4. 选拔: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者,根据综合成绩择优选拔。
5. 录取:新疆大学将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
6. 公派派遣:教育部将公派派遣名单下达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留学时间
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2年。
博士研究生:一般为35年。
毕业回国
公派留学人员须于毕业后2年内回国工作,并服务于国家建设。未按要求回国者,需按规定退还原公派留学期间享受的一切待遇。
相关信息
项目网站: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站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