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广州留学生落户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或持有中国永久居留证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包括在境外获得)
符合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落户实施细则》
二、分类认定条件
根据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因素,留学生落户分为以下三类:
1. A 类人才: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在国外知名高校工作 2 年以上,且取得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2. B 类人才: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本科学历且在国外知名高校工作 4 年以上,且取得中级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3. C 类人才:
具有本科学历,或具有大专学历且在国外知名高校工作 5 年以上,且取得助理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三、申请程序
1. 准备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护照、在国外工作经历证明、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
2. 网上申报:登录广州市人才引进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
3. 现场受理:提交申请材料和《广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引进落户申请表》至广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 152 号)
4. 审批: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5. 落户:通过审核后,携带批准文件至拟落户地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
四、其他规定
落户成功后,留学生需在广州市工作满 2 年
落户前 2 年内不得申领广州市人才住房补贴
落户后户口可迁至自有房屋或租赁房屋
2023 年广州留学落户条件
基本条件:
持有有效的中国留学人员来华学习证明
学历学位真实有效,达到国家相关学位标准
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
具体条件:
A 类人才
世界排名前 500 高校的博士或硕士毕业生(含在读)
达到广州市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标准
在广州市具有稳定合法的工作或创业
B 类人才
非世界排名前 500 高校的博士毕业生
非世界排名前 500 高校的硕士毕业生(毕业前两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技术成果奖者)
世界排名前 500 高校的本科毕业生(毕业前两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技术成果奖者)
C 类人才
非世界排名前 500 高校的硕士毕业生(未获得过科研奖励或技术成果奖)
世界排名前 500 高校的本科毕业生(未获得过科研奖励或技术成果奖)
非世界排名前 500 高校的本科毕业生(毕业前一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技术成果奖者)
附加条件:
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A 类人才可放宽至 50 周岁)
无犯罪记录
身体健康
材料要求:
中国留学人员来华学习证明
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
工作或创业材料
相关荣誉证书(如有)
无犯罪记录证明
体检报告
办理流程:
1. 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提交在线申请
2. 提交材料到指定受理点
3. 审核通过后,领取落户通知书
4. 持落户通知书到指定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