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留学访问学者条件
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身体健康,品学兼优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聘者或特别需要者可适当放宽)
具有学士学位或以上,或已取得医师、律师等专业资格
专业领域条件:
优先支持国家重点学科、战略新兴产业、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区域协调发展等急需紧缺的专业领域
单位条件:
留学访问学者单位须为公立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
出国语言条件:
留学国家通用语言水平达到出国留学访问学者的最低要求,并提供相应等级的语言能力证明(如托福、雅思、德福等)
其他条件:
无出国学习经历或出国学习经历未超过两年者优先
未参加过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项目或参加过该项目未满两年者优先
有海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或专业技术水平者优先
特殊条件:
特聘留学访问学者:具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身份或在相关领域具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等条件
应急留学访问学者:出国留学访问学者项目临时增加的,可放宽年龄、出国语言等条件
注意事项:
具体条件以各留学访问学者项目指南为准。
申请人需提交申请材料并通过选拔考试或评审。
出国留学访问学者期间需遵守派遣单位和留学国家相关规定。
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外语条件
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项目对申请者的外语水平有以下要求:
一、英语
申请英语授课项目的学者,英语要求达到如下水平:
TOEFL 80 分以上或同等水平的英语语言能力证明。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学科,英语要求可适当提高。
申请非英语授课项目的学者,英语要求达到如下水平:
TOEFL 65 分以上或同等水平的英语语言能力证明。
二、其他语言
申请 nonEnglish 授课项目的学者,须提供相应语种的语言能力证明。
语言要求通常为:
国家通用语言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如 HSK、DELE 等)
外方院校提供的语言能力证明
三、特殊要求
对于特殊专业或领域,可能会对语言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具体以项目指南为准。
获得承认的国际语言考试成绩可以替代国家通用语言水平考试成绩。
四、证明材料
申请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证明其外语水平:
英语或其他语种的语言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
外方院校或国(境)外合作伙伴提供的语言能力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英语专业或语言学专业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五、豁免条件
获得过外方院校或研究机构颁发的学位或学历证书的申请者,可豁免外语考试要求。
在外方院校或研究机构学习或工作满 1 年以上的申请者,可根据具体情况豁免外语考试要求。
六、其他注意事项
外语水平要求以项目指南为准,不同项目或专业可能会有不同的要求。
申请者提交的外语成绩有效期一般为 2 年。
公派留学访问学者项目的语言要求如有调整,以官方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否,公派访问学者期间,原单位不再发放待遇。
公派留学访问学者资格要求
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为教育、科研、文化、卫生等领域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水平的高级管理人员
身体健康,无出国留学障碍
符合接收国和单位的具体要求
其他条件:
语言能力:具备相应的语言水平,一般要求通过外语考试,如雅思、托福、GRE、GMAT。
学术水平: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已取得硕士学位或以上学历。
工作经验:具有一定工作经验,一般要求在相关领域工作满2年以上。
研究能力: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等学术成果。
年龄限制:一般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
政审合格:通过政治审查,无违法违纪行为。
具体要求可能根据派出单位、留学项目和接收国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