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应届生报考公务员认定规则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122号),留学生毕业后回国可参照以下规则认定应届生报考资格:
1. 境外院校应届毕业生
持有境外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其他国家认可的同等学历证书,且在留学期间未有在国内工作经历;
自国外毕业回国后两年内首次参加公务员考试。
2. 境内外院校联合培养毕业生
在国内高校就读期间,已取得国内高校的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并在境外院校联合培养期间取得境外院校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其他国家认可的同等学历证书;
自境外院校毕业回国后两年内首次参加公务员考试。
3. 境外高校在职生留级生
在境外高校读研期间,未在国内工作;
在境外高校留级或休学后,重新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自境外高校毕业回国后两年内首次参加公务员考试。
4. 其他情况
符合以上规则中任意一项,且毕业后两年内首次参加公务员考试的留学生,均可认定为应届生。
已在国内工作过的留学生,不能再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公务员。
备注:
不同地区的公务员招录政策存在差异,具体认定要求请以当地招录公告为准。
应届生身份认定以公布招录公告的时间为准,回国时间不受限制。
留学生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应届生身份,如境外院校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等。
留学生应届生报考公务员人数的计算:
1. 一般定义:归国留学生在毕业后2年内首次参加公务员考试。
2. 具体计算:
国外学历认证结束时间:留学生获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正式认证时间。
回国时间:留学生持护照入境回国的正式时间。
应届毕业生计算方式:自国外学历认证结束时间起2年内且自回国时间起1年内。
3. 特殊规定:
部分省份或地区对留学生应届生有更宽泛的认定标准,例如:
2023年上海市公务员考试:留学人员回国后2年内首次参加公务员考试。
2023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虽已获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回国后至2023年4月23日前未就业的(含尚未纳入就业服务人员系统管理的自由职业者),参照应届毕业生报考。
4. 其他注意事项:
留学生应届生身份只能享受一次报考公务员应届毕业生的资格。
留学生报考时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和学历认证材料。
留学归国人员应届毕业生的公务员报考资格认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留学回国人员报考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3号),留学归国人员在取得国外学位后回国未满两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应届毕业生资格报考公务员:
新毕业生类别:留学期间,在国(境)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未在国(境)外工作过的留学回国人员。
应届毕业生类别:留学期间,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并从事科研或相关工作时间不超过两年的留学回国人员。
应届毕业生报考时间认定
留学归国人员应届毕业生认定时间,以留学回国人员服务资格证上载明的回国时间为准。回国时间距考试时间不足两年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注意:
各省(区、市)公务员考试公告中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具体以当地公告为准。
留学归国人员应届毕业生的资格认定仅限于公务员考试报考,不适用于其他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