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留学生人才引进落户政策(2021年)
引进范围
符合杭州市人才引进条件并在境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前毕业且未落户其他省份的留学人员。
落户条件
已在杭州市登记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与杭州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海外知名高校(QS世界大学排名或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Top 200)毕业或取得相关证书;
在权威学术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科研成果;
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或行业经验;
获得杭州市政府认定的荣誉称号或人才称号。
落户程序
1. 单位申报:用人单位根据留学人员的材料,向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提出落户申请。
2. 审核受理:人力社保部门核实留学人员材料,符合条件的受理落户申请。
3. 材料提交:留学人员提交《杭州市留学人员落户申报表》、身份证、护照、国外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4. 公示并审批: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名单将在杭州市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审批。
5. 落户办理:留学人员凭借审批文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配套政策
提供住房补贴、生活补贴等生活保障;
提供创业扶持、人才专项基金等创新创业支持;
为留学人员子女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开展各类文化交流和社会融入活动。
注意事項
落户后须在杭州市连续居住满1年,否则将注销户口;
留学人员落户后,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杭州留学人才引进落户政策(2020年)
一、适用范围
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人员,包括:
在境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在海外取得一定工作经历的留学人员;
在国内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后在境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二、引进条件
符合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和人才需求。
留学期间获得学士及以上的学位(含,以下同),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近5年内有3年以上海外工作经历。
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符合杭州市户籍准入条件和相关规定。
三、引进程序
1. 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可登录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并填写《杭州市留学人才引进落户申请表》和其他相关材料,并提交至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2. 资格审核
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对留学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
3. 引进确认
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将对留学人员进行引进确认,并发放《杭州市留学人才引进确认表》。
4. 落户办理
留学人员持《杭州市留学人才引进确认表》等材料到所在区(县、市)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
四、相关优惠政策
落户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一次性给予10万元到50万元落户补贴。
住房补贴: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人才安居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
子女就学:留学人员子女入学政策参照杭州市户籍居民执行。
医疗保障:留学人员落户杭州后,可享受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就业创业:杭州市为留学人员提供丰富的就业创业平台,包括人才专场招聘会、创业孵化基地、创业资助项目等。
五、咨询联系方式
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湖文化广场3号
电话:
网址:
杭州留学生人才落户政策 2020
一、适用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的留学归国人才:
取得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学习期间在外学习1年以上(毕业时间不限);
毕业后2年内首次来杭就业;
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在杭州市范围内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二、落户方式
1. 专项引进落户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享受专项引进落户政策:
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0高校(含)的,提供《QS世界大学排名》或《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证明材料;
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在国际知名跨国公司、世界500强企业、外资研发中心、杭州市重点产业领域领先企业等单位就业的;
毕业于重点留学国家且与世界排名前500高校(含)联合培养或联合办学的,提供联合培养或联合办学证明材料;
取得国外知名高校拔尖人才领军团队成员身份的;
符合杭州市紧缺急需人才相关政策的。
2. 普通落户
不符合专项引进落户条件的,可按普通落户政策办理落户。
三、申请材料
1. 专项引进落户:
《杭州市留学归国人员引进落户申请表》原件;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外学习期间的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3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所在地或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或户籍证明原件;
符合专项引进落户条件的证明材料(如高校排名证明、外资企业工作证明、领军团队成员证明等)。
2. 普通落户:
《杭州市留学归国人员落户申请表》原件;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外学习期间的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3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所在地或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或户籍证明原件。
四、申请流程
1. 专项引进落户:
留学归国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审核材料并出具推荐意见;
留学归国人员向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并审批;
审批通过后,留学归国人员凭审批表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
2. 普通落户:
留学归国人员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公安机关受理并审批;
审批通过后,留学归国人员领取户口簿办理落户。
五、其他
留学生人才落户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杭州市人才绿卡。
本政策由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